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农机)局:
经研究同意,现将《贵州省农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李彦臻 联系电话:0851-85978043(传真),
电子邮箱:gznjjl@126.com。
韩利民 联系电话:0851-85286744(传真),
电子邮箱:gzycjy@126.com。
2018年5月4日
贵州省农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8〕1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农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和改革创新,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为我省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省农委“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黄俊明
副主任:刘有明、杨义军
成 员:李其义、何文、熊伟、李彦臻、韩利民、陈时伟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省农委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农业(农机、渔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的有关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坚持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级农业部门和国有农业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通过主题报告、电视讲话、“七进”、“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和“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集中开展主题宣讲,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安委会的工作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各部门要针对农机、渔业等重点领域行业特点和不同宣讲对象开展多形式的集中主题宣讲,要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应急管理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
6月1日,各级农业(农机、渔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利用当地广播电视、单位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专刊)刊发安全生产文章、发布安全公益广告、播放安全知识,并组织相关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氛围。
(三)开展 “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省农委在兴义市主会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宣传活动会场设置咨询台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展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警示教育和主题宣誓承诺活动。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农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面对面解答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积极推动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农业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开展农机、渔业船舶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事故典型案例专题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农机部门要充分利用事故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宣传农业部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证管理的新规定规范、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渔业部门要结合网箱整治清理工作,加强安全作业警示教育,积极宣传国家禁渔期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进一步强化渔民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船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它行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好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农民群众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应急意识。
(五)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活动
各级农业部门要对辖区内农机驾校、农机合作社、渔船生产企业、农业园区、农业生产企业等重点领域和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要在醒目位置设置风险分布图、岗位风险告知卡,组织职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职工风险分级管控意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安全生产的管控防线。要结合“三夏”农业生产,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农业机械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载货、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行为。渔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细化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考核内容,注重实效,重点检查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结合每个季度开展的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用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项责任的落实。其它相关行业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六)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
农机、渔业、农职院等委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围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创作警示公益广告、微动漫、科普影视等安全文化精品,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在车站、码头、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安全知识。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安全文化精品,经全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筛选后在省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安全生产月”和应急管理部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推广展示。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安办〔2017〕31号)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推进小组,建立健全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强化宣传培训、加强警示教育、规范活动标识、发挥典型示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广泛传播农业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省安委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地区进行通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四、“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内容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从5月至12月在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各地、各部门要由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一带一路、安全责任、科技强安、依法治安”为主题的区域性、行业性活动。
组委会将组织省渔业局、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等部门由分管负责人带队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题行活动,通过暗查暗访、随机抽查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宣传报道一批一带一路、落实安全责任、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先进典型做法。
(一)开展农业机械安全专题行
重点对变型拖拉机在农村山区违法违规载人、载货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各地农机部门要严肃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未经检验作业、酒后违章驾驶、超速超载和微耕机带挂车上路行驶等行为;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变型拖拉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载货、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题行
深入重点水域、渔船集中停靠地开展“打非治违”及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打击套用船牌、假船牌、涂改船名号等违法行为;查处渔船非法载客载货、无证或酒后驾船从事渔业生产、渔船未经检验合格或检验证过期从事渔业生产、渔船安全装备配备不齐或失效、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载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要制定、落实活动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二)强化宣传报道,注重典型引路
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各地已创建的“平安渔业”、“平安农机”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信息收集、总结、报送工作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畜牧兽医局、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牧局(农机局)要有方案、有信息(图片、影像资料等)、有总结。请各地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请于每周三前将本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简报报送省农委组委办。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并于5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5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6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和电子文档)、活动开展情况光碟报组委办。
附件:1、贵州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18年贵州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2018年5月4日
附件1:
贵州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 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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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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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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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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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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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注:*为必填项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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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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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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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项 目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评 分 方 式 |
落实情况 |
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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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
(一)组织机构健全 |
1.专门成立活动组织机构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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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有明确部门负责 |
3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否 |
||||
3.指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否 |
||||
4.有经费保障 |
5 |
未提供数据不得分(需提供会议记录、预算方案、经费使用情况等印证资料)。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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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 |
3 |
未落实的不得分(有督查制度计1分、信息报送制度计1分,有执行制度印证资料计1分)。 |
□是□否 |
||||
(二)领导重视 |
1.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领导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否 |
|||
2.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动员 |
3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否 |
||||
3.地方政府领导出席活动情况 |
10 |
未提供数据及印证资料不得分(地方政府领导出席活动1次记2.5分,计满为止。省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出席活动1次计3分,计满为止。),需提供图片、简报等印证资料 |
出席活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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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
(三)活动方案明确 |
1.根据自身实际创造性地编制活动方案 |
6 |
各市州每1项自创活动计2分,计满为止(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每1项自创活动计3分,计满为止)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实际编制活动方案计6分。 |
□是□否 |
||
2.按时报送方案 |
5 |
按时报送计满分,每超时限1天扣1分,扣完为止。 |
报送日期: |
||||
(四)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活动(只考核地方安委会) |
1.调动地方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活动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否 |
|||
2.调动地方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外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活动 |
5 |
每调动1个成员单位以外有关部门单位计2分,计满为止。 |
□是□否 |
||||
(五)部署指导所属地区、部门、单位开展活动 |
1.有活动指导、督导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活动指南2.5分、督导方案2.5分)。 |
□是□否 |
|||
2.有活动督导、考核、奖惩措施 |
5 |
未落实的不得分(建立周活动调度台账并登记督导1次计1分,计满4分为止;有考核机制计0.5分、有奖惩措施计0.5分)。 |
□是□否 |
||||
(六)活动信息报送 |
1.按时报送信息 |
15 |
未落实的不得分(每周四17时前报送上周四至本周四活动开展情况,每报送一次记2分,计满8分为止;6月1日17时前报送首日活动开展情况2分;6月16日17时前报送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2分;按照省安委办要求及时报送临时性、紧急性调度信息得3分。严格质量考核,信息迟报、漏报不得分,将各地、各部门信息简单罗列、未加以总结提炼成本部门、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的不得分,未按照要求报送指定邮箱的不得分) |
□是□否 |
|||
每周活动情况报送信息条首日活动情况报送信息_____条咨询日活动情况报送信息______条临时性、紧急性活动信息_____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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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活动总结 |
1.总结材料结构清晰,内容丰富,特色突出,言简意赅 |
5 |
根据总结内容给分。 |
□是□否 |
|||
2.按时报送总结和活动期间视频照片等资料 |
10 |
未提交总结及相关资料不得分。按时报送总结计5分,按时报送活动期间视频、照片等活动开展情况光碟计5分。每一项超时1天扣1分,扣完为止。 |
报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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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分值 |
100 |
小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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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
(一)“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 |
活动形式多样,参与范围广泛,效果良好 |
4 |
未落实的不得分(需具体提供活动图片、视频、宣传报道等)。 |
□是□否 |
||
(二)扎实深入开展全国性宣教活动 |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及印证资料不得分(安全发展主题宣讲5分:各级领导宣讲1场计1分,专家学者专题讲座1场计1分,宣讲团宣讲1场计1分,计满5分为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宣讲(5分):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宣讲1场计1分,仁怀市、威宁县县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宣讲1场计2分,计满5分为止)。 |
______位领导宣讲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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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及印证资料不得分(各地每项活动计1.6分,计满8分为止,媒体报道咨询日活动每条0.5分,计满2分为止。省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按照要求出席活动及参加活动计10分)。 |
发放宣传资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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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活动 |
10 |
未提供数据及印证资料不得分。(召开新闻发布会计4分;举办专家访谈、在线解读1场计3分,计满6分为止) |
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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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
6 |
未提供数据及印证资料不得分(需有方案、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图片、视频、简报等,演练1次得2分,计满6分为止)。 |
演练场次 |
||||
5.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
6 |
未提供数据及印证资料不得分(需有方案、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图片、视频、简报等。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1次得2分,计满6分为止。) |
开展警示教育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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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活动(只考核各地) |
10 |
未提供相关印证材料不得分(制定“双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时间表、路线图相关方案计4分,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计4分;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分级,并制作企业风险清单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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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与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 |
5 |
未提供数据及报送资料不得分(各地制作报送1部安全文化精品计2分,计满5分为止) |
报送安全文化作品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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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
10 |
未落实的不得分,无印证资料不得分。(各地有活动方案计1分,有活动规范计2分,开展每项“七进”活动计1分。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安办〔2017〕31号)分工完成活动方案计3分,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规范制定计4分,按照要求开展活动计3分。 |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_____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_____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_____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_____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_____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_____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___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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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展执法竞赛活动 |
3 |
未落实和提供印证资料不得分。(需有方案、有活动记录) |
开展执法竞赛_____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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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与安全歌曲大赛与网上安全月活动 |
5 |
各地报送原创安全歌曲计3分(提供音、视频材料及原创承诺函),参与网上安全月活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计2分。 |
参与安全知识竞赛_____人次报送特色宣教活动______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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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
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自主开展安全月专题宣教活动 |
5 |
创造性的开展一项活动计2分,计满5分为止(需提供活动开展时间、具体内容、对象范围、实际效果) |
创造性开展______项宣教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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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新闻宣传 |
1.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方案 |
2 |
未落实的不得分。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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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邀请新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先进,鞭策落后 |
10 |
在国家级媒体发表1条计3分、省级媒体发表1条计2分,地方媒体发表1条计1分,计满10分为止。(此处媒体特指:纸质媒体和电视、广播。需提供印证资料,同一信息在不同级别媒体发表,以最高分计。) |
在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条在省级媒体发表稿件_____条在地方媒体发表稿件_____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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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
4 |
未提供数据及印证资料不得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1条计0.1分,计满4分为止)。 |
|
||||
小计分值 |
100 |
小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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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开展情况 |
(一)扎实深入开展地方行和行业行活动,需有方案、有督导措施、有活动开展情况、有数据、有阶段性总结。(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少于5个专题行活动,1个专题行活动计15分,计满75分为止。) |
1.开展专题行活动 |
15 |
有方案2分、有督查措施及督查台账2分、有活动开展情况4分、有总结数据5分、有阶段性总结2分 |
组织出动检查组; |
||
2.开展专题行活动 |
15 |
有方案2分、有督查措施及督查台账2分、有活动开展情况4分、有总结数据5分、有阶段性总结2分 |
组织出动检查组; |
||||
3.开展专题行活动 |
15 |
有方案2分、有督查措施及督查台账2分、有活动开展情况4分、有总结数据5分、有阶段性总结2分 |
组织出动检查组; |
||||
4.开展专题行活动 |
15 |
有方案2分、有督查措施及督查台账2分、有活动开展情况4分、有总结数据5分、有阶段性总结2分 |
组织出动检查组; |
||||
5.开展专题行活动(表格栏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
15 |
有方案2分、有督查措施及督查台账2分、有活动开展情况4分、有总结数据5分、有阶段性总结2分 |
组织出动检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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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少于1个专题行活动,1个专题行活动计75分,计满75分为止。) |
1.开展专题行活动(表格栏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
75 |
有方案15分,有督查措施及督查台账15分,有活动开展情况15分,有汇总数据20分,有阶段性总结10分 |
组织出动检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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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新闻宣传 |
动员各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万里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
25 |
未提供数据及印证资料不得分。(在中央媒体发表1篇计2分,省级媒体发表1篇计1分,在市州级媒体发表1篇计0.5分,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1条计0.2分,累计计满25分为止。) |
在中央媒体发表稿件篇在省级媒体发表稿件篇在市州级媒体发表稿件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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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分值 |
小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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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重大事故起数 |
70 |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不得分,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确定为为“优秀”等次。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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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一个周期年(上年7月至当年6月)内安全生产调度统计情况(只考核各地区) |
(二)重大事故起数 |
30 |
未发生重大事故得满分;发生1起重大事故扣30分。发生重大事故的地区,不得确定为先进单位,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
□是 (起重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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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分值 |
100 |
小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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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全省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所在地在折合分数后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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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分数计算,各地总分为400分,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总分为300分,各地分数=考核得分÷4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数=考核得分÷3,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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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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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