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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贵州省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监测调度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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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贵州省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监测调度报表制度(试行)》

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农业、畜牧(水产)局,省农委相关部门、省茶办、省蔬菜工作专班、省家禽工作专班:

根据《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黔党办发〔2017〕24号)和“5+1”农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产业精准扶贫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7〕83号)关于产业精准扶贫到贫困户到贫困村的要求,在充分征求各市(州)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委重新制定《2018年贵州省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监测调度报表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省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贵州省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黔农办法[2018]15号)废止。

联系人:罗翔,电话:0851-85862219;

宋涛,电话:0851-85558715。

 

附件:2018年贵州省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监测调度报表制度(试行)

 

                           2018年6月4日


全省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监测调度制度 合并版.pdf

监测调度工作要求

 

(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产业精准扶贫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783号)关于产业精准扶贫到贫困户和产业精准扶贫到贫困村的要求,为各地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农业扶贫产业的布局、规模、生产、带动贫困户和脱贫成效等情况,以便精准督促指导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为政府决策、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在征求各市(州)和产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范围。本制度统计范围为全省各市、县、乡、村,“5+1”农业产业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带动贫困户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

(三)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市、县、乡、村农业产业推进和带动贫困农户基本情况,涵盖产销对接、技术培训、招商引资、三变改革、建设投资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结构等发展情况。

(四)统计队伍建设。各市、县、乡要根据本报表制度和工作流程要求建立健全统计人员队伍,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做好产业脱贫监测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要保持长期稳定。产业监测调度报表由省、市、县三级各对口产业专班(牵头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审核把关汇总上报。

(五)数据质量。各地要严格落实省委五步工作法要求,逐级分解目标任务,精准安排到县到乡。综合跟踪、分析、预测产业扶贫效果,并将数据分析结果与相关单位共享,加强和同级统计部门、调查队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机制,全面提升“5+1”产业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把农业产业脱贫攻坚情况纳入重要督查内容,实施月调度、月分析。各市(州)农委每月要将本地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推进分析情况报送省农委。

(六)上报要求。报表分为半月报、月报、季报和年报,乡镇作为基础填报单位,县级补充填报部分监测指标(部分报表由县级产业业务部门填报),逐级审核上报;省级产业专班(牵头部门)审核通过后,市、县、乡的审核填报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在调度分析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到监测调度系统。审核不通过的,按照逐级退回原则进行修改,退回单位必须如实说明退回原因,由填报单位修改后重新上报。对于有明显错误的指标数据,乡镇不能及时修改完善的,市、县业务部门可在电话告知乡镇统计人员后,以市级或县级管理员权限进行修改。

(七)实行报表评分制度。监测调度系统根据各地报表上报时间和报表质量对每张报表进行系统评分,评分结果纳入市县农产业脱贫攻坚年度考核过程管理的重要指标内容。系统评分情况从6月份开始采纳应用。

(八)监测调度系统地址

http://117.187.230.56:8089/irpt/

(九)请省市县乡负责监测调度的同志用手机微信扫描下一页二维码加入贵州农业产业脱贫攻坚“钉钉”群,并在手机和电脑都安装钉钉软件,申请加入“钉钉”的同志请在申请理由按照“市(县)+部门+姓名”的格式填写有关申请信息,否则将不予同意加入该群

(十)市、县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牵头部门指导乡镇做好农业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精准掌握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的情况,带动贫困户台账由乡镇自行记录保管,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脱贫部门抽查。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十二)本制度从2018年5月开始实行,2018年1月发布的《2018年贵州省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停止使用。

(十三)本制度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产业脱贫攻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