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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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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工、农水)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要求及《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181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农委制定了《2018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王文虹、曾庆鸿

联系电话:0851-85281609、85282535

电子邮箱:zqh550001@163.com


附件:2018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188月29

附件

2018年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对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给予支持。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813号)、《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18〕15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1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省委1号文件、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支撑质量兴农、效益兴农、绿色兴农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主攻方向,坚持深化改革增活力、创新机制提效能,培育精干推广专业队伍,构建科技示范服务平台,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拓展实施对象。由主要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向支持

“一主多元”的转变。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联合科研院校、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增强优良品种、绿色技术等供给。全面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工作。

(二)调整实施范围。项目实施范围由“全覆盖”调整为向积极性高、能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县实施,本年度在全省82个县(市、区、特区)实施,中央财政安排项目资金6203万元。

(三)强化绩效导向。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实行“项目管理系统”线上考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全程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约束激励机制,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四)强化管理权责。省级根据中央下达我省的任务清单和.

资金,将任务清单、绩效考核指标和资金分别落实到市(州)、项目县。市(州)根据省安排的培训资金和任务,组织开展市州集中培训,同时对所辖各项目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完成。项目县按照下达的任务,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确保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目标任务

2018年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任务清单:“支持82个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提升6500名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推广应用不少于5个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

根据任务清单要求,今年我省重点围绕“五大重点产业”、“九大重点农产品”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提升农技人员能力、推广主导产业高效技术模式、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加强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建设内容,详见《贵州省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清单分解表》(附件1)。

(一)改革创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确保在编人员数占核定编制总数90%以上,确保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率达到90%以上。所有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均配置必要的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挂牌“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和“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制定服务网络图”,并实现“五项制度”上墙。

完善融合发展机制,通过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派驻人员、共建平台、合署办公等方式,促进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引导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支持其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技推广,满足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可量化、易监管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各项目县结合实际,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促进农技推广工作发展。

支持有条件的项目县积极探索农技服务增值取酬有效路径,允许农技人员进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提供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形式的增值服务并获取合理报酬。

(二)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

围绕我省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全年度对6500名以上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分级、分类培训。

围绕全省蔬菜、茶叶、精品水果、食用菌、中药材、家禽等重点发展产业,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基层农技人员技术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省级组织开展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从项目县中选拔1000名基层农技骨干,组织到省内、外涉农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产业体系岗站开展5天以上的异地集中培训。市(州)、项目县围绕重点发展产业,从各项目县中选拔5500基层农技人员,依托省、市涉农院校、农业科研机构,采取异地集中脱产培训、引进省市农业专家到县培训的方式,组织开展5天以上的集中脱产培训,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到省外农业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培训。原则上,当年度基层农技人员不得重复参加省、市及县各级组织的培训。各级培训人员培训指标安排,详见《贵州省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清单分解表》(附件1)。

有条件的项目县,可针对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通过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培训人员数计入当年度的基层农技人员项目培训内。

省、市、县各级均须制定本年度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产业及时间安排等。项目县根据培训计划安排,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按计划组织人员参训。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精选培训课程和师资,安排好实训内容,加强培训期间管理。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组织考试考核,并规范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资料备查。

(三)示范推广优势绿色高效技术

各项目县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委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结合本县主导产业发展实际,遴选当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和主导产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制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技术操作规范,以文件、互联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推介发布。

根据《省农委办公室关于推介发布2018年贵州省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及农业主推技术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153号)文件,今年全省重点集成推广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技术:蔬菜全程绿色高效生产技术、茶园绿色施肥及病虫害绿色防控、食用菌高效安全轻简化栽培技术、林下鸡放养轮牧及绿色疫病防控技术、中药材保优高效栽培技术、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模式、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等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

各项目县结合当地主导产业,特别是围绕500亩以上大坝产业结构调整“一坝一业”的需要,将1-2项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技术操作规范在示范基地、示范主体、新型职业农民中进行示范和推广,确保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精神,在全省贫困县(市、区)及有意愿的项目县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人员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培养一支精准服务产业需求、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带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服务力量,支撑贫困地区可持续产业扶贫路径,为精准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特聘人员招募按规定程序进行,招募数量由实施县确定,每年每县不超过5人,聘用期限不超过1年。

1、特聘农技员招募组织:由实施县农业部门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县级农业部门须制定《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范制度,对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

2、特聘农技员招募来源和条件: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及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带头人,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特聘农技员招募程序: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招募全程须公开透明,并通过农业系统专业网站、公告等多种方式,在全县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5、特聘农技员管理:一是由实施县农业部门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明确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二是服务期间,对特聘农技员考核主要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6、招募特聘农技员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特聘计划实施县农业部门牵头建立特聘计划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特聘计划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妥善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特聘计划实施县(市、区)农业部门可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对特聘农技员给予补助。对特聘农技员补助标准由实施县根据特聘农技员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确定,并明确写入《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内容中。特聘农技员补助可以采取基础补助+绩效方式,也可采取按月补助的方式。鼓励特聘计划实施县(市、区)积极争取其他渠道资金,加大对特聘计划的支持力度。

当年度各项目招聘农技人员计划,详见《贵州省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清单分解表》(附件1)。

(五)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平台

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每个项目县根据实际建设1-2个示范基地。示范基地主要任务是对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和主推技术进行示范和展示,并以基地为平台结合新型农民培育工作,组织开展教学实训、观摩学习。示范基地主要依托农业科研机构、农技推广机构、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联合建设

示范基地须统一竖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尺寸为2×3米或4×6米)详细注明本基地示范的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主推技术名称、责任单位,基地负责人等相关信息(见附件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式样)。

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2018年××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基地年度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基地负责人编制《基地年度建设计划任务书》,详细说明基地拟开展的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和主推技术示范内容,拟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培训计划和基地建设经费预算等。《基地年度建设计划任务书》报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并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基地负责人签订《基地建设合同(或协议)书》。年度工作结束时,基地负责人向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和技术示范总结报告,并接受县级农业部门对基地的考核。

(六)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各项目县根据主导产业分布、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遴选确定示范主体数量,并将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户、新型职业农民和贫困户和有劳动力的贫困残疾农民遴选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主体的遴选数量,由各项目县根据产业分布自行确定,原则上示范主体不得少于本县所辖乡、镇(街道办)数的5倍。

项目县制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及管理办法》,完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和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示范主体档案。示范主体在其承包地上运用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和农业主推技术。示范主体要组织观摩学习、交流等活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交流学习。

项目县采取多种方式将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和主推技术传授给示范主体,将农业生产投入品供给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及时发送给示范主体。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每年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每个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的实际不少于100个工作日,确保示范主体满意度达到95%以上,农技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七)加强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服务高效便捷的优势,推动专家教授、农技人员和经营服务组织、示范主体通过农技服务信息平台、互联网、等渠道,组织开展互动交流、在线学习、技术和信息共享等活动,为广大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实时的指导服务。一是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填报率达100%”。二是提高“中国农技推广APP”在农技人员和示范主体的覆盖面和使用率,项目县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达80%以上,项目县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2条以上。三是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将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主体培育等项目建设内容及时填报,纳入全程绩效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市、县各级在“贵州省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专项+任务清单协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各市(州)农委、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成立由财政、农业及相关部门组成的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技术服务专家组,有序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各项任务完成。

(二)强化财力保障

按照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项目县属于贫困县的,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纳入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内容,在资金及任务分解中,省级将按照贫困县、培训任务、特聘农技员计划等因素法进行分解,将本年度资金和任务清单下达到市(州)、项目县县(市)。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确保贫困县产业扶贫的人才支持,凡贫困县已对该项目资金进行整合的,须安排用于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特聘农技员的资金,确保中央下达我省项目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管理和绩效考核

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纳入农业农村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绩效目标、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责任分工、“八要素”推进产业扶贫规范化等各项目标任务。

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对各省的专项绩效考核,省农委将组织对市(州)及部分项目县实地考核,市(州)组织对所辖项目县开展全面的绩效考核。部、省将依据下达各项目县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实行项目管理系统线上考评与线下现场考评相结合。线上考评主要依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和全程绩效管理,线下现场考评主要由部、省、市各级组织对项目县进行考核。

各项目县按规定上报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主体培育等有关情况,并及时填报至项目管理系统,严格按照绩效考核要求,收集、汇总、建档各类相关痕迹资料和图片,接受上级的督查检查和考评。

(四)加强督查、宣传工作

省级将组织全省项目督导检查,对全省30%以上的项目县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各市(州)要强化对项目县的督导检查,对所辖项目县要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

各级要加强项目宣传工作,将项目实施中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优秀人物,在中央主要媒体、农业农村部司局简报、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同时,各地通过 “最美农技员”推介等活动,进一步调动农技推广工作积极性,促进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1.贵州省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任务清单分解表

               (黔农发〔2018〕91号 附件1 贵州省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任务清单分解表.doc

              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式样

                 黔农发〔2018〕91号 附件2 示范基地标牌样式.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