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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报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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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农委,仁怀市农牧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18〕5号)等文件的要求,省农委委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省农委2017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2个项目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抽查了贵阳市花溪区、乌当区、清镇市、息烽县,遵义市仁怀市、余庆县,黔南州福泉市共7个县市区的2017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根据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将于9月1-9月5日对以上7个县市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绩效评价资料包含市(州)年度工作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竣工报告等一系列项目管理资料(具体明细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于8月30日下班前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报省农委新农村建设处汇总备查。

此次绩效评价事关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率,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报送相关资料,逾期未报或漏报相关资料的我委将严肃问责。


附件:1.贵州省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提供资料清单(州、市级或县、区级)

      2.贵州省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提供资料清单(项目实施单位)

      3.贵州省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珂;联系电话:85283739)








                           2018年8月27日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清单 -农委.xls各级联系人及电话-农委(新农村).xlsx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省农委关于报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