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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印发全省兽用氯胺酮制剂 需求计划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05日 15:46  字体: 文字来源: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  作者: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 访问量:843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贵州星月晨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兽用氯胺酮原料供应和兽用氯胺酮制剂生产计划的通知》(农办医〔201842号)要求,现就我省兽用氯胺酮制剂需求计划要求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

一、定点供应生产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兽用氯胺酮原料供应和兽用氯胺酮制剂生产计划的通知》(农办医〔201842号)要求氯胺酮原料药由江苏盛迪医药有限公司定点供应,氯胺酮制剂由江苏中牧倍康药业有限公司定点生产,统一组织调拨工作由中亚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公司”负责。

二、专营专供专用

(一)专营单位

贵州星月晨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月晨宇公


”)我省兽用复方氯胺酮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液定点批发企业

(二)专供程序

1.动物诊疗机构

星月晨宇公司负责向全省动物诊疗机构统一供应兽用复方氯胺酮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液;根据各地的上报需求,星月晨宇公司制定全省年度需求计划,报省农委审核;星月晨宇公司建立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产品出入库和销售记录;星月晨宇公司严禁向其他兽药经营企业和非动物诊疗机构供应产品;星月晨宇公司主动接受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2.科研教学或临床急需使用兽用氯胺酮制剂的单位(企业)

第一步,向市州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并加盖公章(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案、实验时间、所需兽用氯胺酮制剂的品种和数量(单位:支)。市州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二步,市州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将报告提交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转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第三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核准、确认后,书面通知中亚公司组织供应。

(三)调拨程序

中亚公司根据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提交的年度需求计划或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供应通知后,及时组织开展兽用复方氯胺酮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液调拨、运输、邮寄等具体工作。我省由星月晨宇公司负责与中亚公司对接调拨、运输、邮寄等具体工作。

(四)专用要求

各使用单位购进的兽用复方氯胺酮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液仅限自用,严格控制使用范围;要按照《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处方药管理制度和使用、保管等相关管理制度;要做好购进、使用记录,不得转手倒卖;要配置专用存储设施设备,实行双人双锁;对过期失效产品,应当实施两人以上在场的无害化销毁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使用记录和销毁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药品、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和《兽用复方氯胺酮注射液管理规定》等要求,切实做好兽用复方氯胺酮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液的使用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省农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市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应在20181215日前将2019年度兽用复方氯胺酮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液需求计划报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并抄送星月晨宇公司

附件:年兽用复方氯胺酮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液需求计划表


联系人:李

电  话:0851-85280244

邮  箱:1095578560@qq.com

附件:兽用复方氯胺酮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液需求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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