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农业农村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农机)局,委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10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11月5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农业农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2018〕7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安办函〔2018〕147号)要求,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范围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和农村“火烧连营”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隐患排查,扎实抓好消防治理工作
(一)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全面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全面排查、自查和配合有关部门整治农业农村生产领域火灾隐患。对办公区域、农业职业院校、农业园区、村寨特别是农村木质建筑村寨等重点工作、生活区域开展火灾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检查消防灭火设施器材、消防通道通畅、用电用火取暖安全等情况,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治理,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加强火灾防控人员的消防知识“应知应会”培训。
(二)厅机关服务中心要做好机关办公大楼、食堂用电、水、气、火及电梯等安全防护工作,明确责任人,加强消防设施检查,明确各楼层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贵州农业职业学院要认真落实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总校区和分校区的教学、办公、图书馆区域和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用电、防火管理,对教学区域、实训区域和生活区域室内水、电、实验用品等易燃易爆开展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加强大型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加强放假期间巡查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值班值守,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值班人员通讯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工作动态,及时精准上报,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确保隐患事故每日有跟踪、实时有整改、落实有反馈。12月起,各地、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农职院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马发聪,联系电话(传真):0851-85978043
邮箱:gznjjl@126.com。
附件: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2018〕7号)
http://www.gzaj.gov.cn/doc/2018/11/09/37669.shtml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