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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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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农机)局,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8〕48号)要求,现就做好当前我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正值冬季农业繁忙季节,低温、雨雪和冰冻等灾害恶劣气候极易导致农业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同时,各地涉农部门正处于机构改革调整的关键时期,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容易出现思想松懈、工作脱节等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地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层层细化责任,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岗到人,领导干部带头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排查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业园区、农垦农场、农产品加工、农业职业院校等重点领域及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风险隐患。要按照《省农委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农业农村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黔农委函〔2018〕195号)和《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169号)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力度,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业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农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农业机械。要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农机安全宣传,积极推进送教下乡、送检下乡,减少农机安全事故隐患。

(二)渔业船舶。要组织开展以防范寒潮、防碰撞、防火灾为重点的渔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加大渔船安全停泊监管力度,健全渔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畜牧。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期间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渔业和草原监理部门要做好职能移交和人员转隶过渡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四)农垦农场、农业园区、种养企业等,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环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止事故发生。

(五)委属各单位。要做好防火、防电等工作。特别是目前机构改革期间,划进流转人员来往频繁。要做好资料保存,用电安全等工作,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办公场所用电安全、资料保存安全。

    三、全面做好安全保卫和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以防火安全为重点,对本单位供电、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开展清理和排查,严禁在办公场所超负荷用电、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要对消防等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要加强施工和经营出租场所管理,要组织开展必要的演练。举办文化娱乐、集会庆祝活动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充分做好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各级农业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禁擅离职守,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要加强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环节联动协调,全面掌握消防等各项安全工作动态。要密切注意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和群众举报的事故线索,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联系人:马发聪,电话:0851-85978043;

    邮箱:gznjjl@126.com。


            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