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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和生活困难老党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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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相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营造和谐稳定、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活动的通知》(黔组电明字〔2018〕1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厅实际,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厅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和生活困难老党员。

二、经费标准

厅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退休厅级干部慰问金标准为每人800元;离休干部遗孀、退休处级及以下慰问金标准为每人600元;生活困难老党员慰问金标准为每人500元。

三、开支渠道

所需经费按财政渠道分别承担。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慰问经费由厅行政经费开支;离退休困难党员、困难家庭慰问经费由党费中开支。

厅属事业单位按照以上标准参照执行。

四、走访慰问工作安排

厅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对行政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的走访慰问。

厅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的走访慰间。

五、走访慰问时间及要求

走访慰问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月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认真抓好各项走访慰问工作的落实。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要实现全覆盖,做到不缺一户、不漏一人,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走访慰问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慰问经费、人员和时间,若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厅领导、厅维稳办和离退休工作处报告。厅领导走访慰问对象时,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慰问工作结束后,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慰问情况书面报送厅离退休工作处,以便汇总整理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

联系人:程文红,电话:85281825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