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3〕19号)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拟将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等5家单位作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金超等15名同志作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1月22日至11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0851-85289342)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0号(邮编:550001)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