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专题组工作信息7
贵州省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专题组
工作信息
第7期
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办公室2016年3月2日
黔西南州启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试点工作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农村金融制度的重要创新,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是推动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结合点和切入点,有利于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我省兴仁、安龙等县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开始启动。
2016年2月24日,黔西南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兴仁县举行首发仪式。仪式现场由兴仁县农行、兴仁县邮政储蓄银行、兴仁县农商行为10户农户代表共发放62万元。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啊呢,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谭辉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增强对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黔西南州农业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农村资金需求旺盛,但受农户信用等级不高、农村抵押物不足等因素影响,农村贷款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在全州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对加快推进黔西南州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步伐、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县人民政府要着力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努力探索易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信贷模式,助推全州脱贫攻坚。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落实部门责任。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系统性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尤为重要。试点县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农业、财政、国土、工商、法院等部门的职责任务,为试点工作的有力推进创造必要条件。政府金融办要统筹推进试点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进展和相关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等农村金融服务改革推进情况,并将各地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金融考核;人民银行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抵押贷款统计制度,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抵押贷款提供准确、完整、便捷的信用信息服务,要综合运用信贷政策工具,对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机构在信贷规划、支农再贷款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三是试点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试点工作推进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搭建流转交易平台,努力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黔西南州农委供稿、省农委政策调研处编发)
分送:远坤副省长、省委改革办、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专题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相关部门、全省“三变”改革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