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及时下拨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016年6月9日至11日,黔东南州出现阵雨或雷阵雨,榕江、黎平4站大暴雨,榕江瑞里151mm最大,造成洪涝灾害,以黎平九潮镇灾情最为严重。截至6月11日17时,全州共有23129人受灾,因灾失踪5人(黎平九潮镇),紧急转移安置群众8196人,需紧急生活救助4132人,需过渡性救助75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46.13公顷,绝收面积65.16公顷,毁坏耕地8.8公顷;倒塌农房128户412间,严重损坏农房508户1324间,一般损坏农房785户1655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300.27万元。
灾情发生后,黔东南州高度重视,州减灾中心相关人员赶往现场指导救灾工作,并及时调运600套夏装和600床夏凉被运往灾区,州减灾委办公室于6月11日12时启动黔东南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Ⅲ级响应。
鉴于灾情紧急重大,6月11日向省民政厅申请调拨夏装1000套、夏凉被1000床、帐篷200顶、折叠床200张,其中夏装600套、夏凉被400床、帐篷150顶、折叠床100张直接掉拨黎平灾区,拟下拨救灾资金400万元,其中黎平300万、从江、榕江各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