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2017年防治春季蔬菜病虫措施
为加强蔬菜病虫综合防治,落实国家农药用量“零增长”政策措施,保障蔬菜产量和品质,减少农药对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加强综合防治措施和绿色防控技术应用。要充分发挥植物检疫、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机械防治等非农药防治技术措施优势,增强蔬菜长势,提高抗性,减少病虫源,减轻化学防治压力。大力推广使用当前较为成熟的绿色防控技术,如杀虫灯诱虫、黄板诱杀、防虫网阻隔、银色膜驱避、性诱剂、生物制剂农药等措施应用。大力推广应用电动静电喷雾器等高效、节水节药节劳力喷药器械,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浪费及农药对农产品和环境的污染。
2、禁止使用禁、限用及不合格农药,提倡使用高效、低毒农药。根据有关政策和《册亨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内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知》(册府发[2010]7号)文件精神,禁止销售、购买和使用甲
胺磷等国家明令禁用高毒农药,禁止在蔬菜基地区域内经营、购买和使用甲拌磷、氧乐果等药。 3、农药经营户要做好农药经营备案和进销台账。
4、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提高防治效率。加强蔬菜病虫调查和预测预报,根据预测预报和田间两查两定结果,做到适期用药、对症下药,正确配兑农药,不过量用药、盲目用药,减少使用次数和用
药量。不得将农药包装物随意丢弃,残余的农药不得洒于河流中。
5、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没有到达安全间隔期的农产品不得采收上市。
6、注意施药人员防护。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作业中不得抽烟、饮食,并穿好防护服,带好口罩。
7、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经作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加强破季蔬菜病虫防治用药技术知识培训、宣传和指导,确保菜农正确选药、购药和用药,执法部门要对销售禁用农药和在蔬菜基地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保证蔬菜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