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镇农业部门联合巡查禁烧秸秆
为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红花岗区农牧局与金鼎山镇农业服务中心于2017年5月10日至5月13日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联合巡查。 巡查内容包括:宣传标语悬挂、秸秆禁烧公告张贴、语音播放、会议宣传、村组田间巡查等,遍及八个村96个村民组。
由于金鼎山镇地处饮用水源保护区,秸秆处理要求更高。全镇重点从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将秸秆转化为肥料利用。主要是将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等方式以及生物反应堆等方式;二是将秸秆转化为饲料化利用。 主要指通过利用青贮、微贮、揉搓丝化、压块等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把秸秆转化为优质饲料;三是秸秆将秸秆转化为能源利用。主要包括秸秆沼气(生物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热解气化、直燃发电和秸秆干馏等方式。四是利用秸秆生物转化培养食用菌;五是将秸秆转化为工业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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