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五措施”护航十年禁渔,筑牢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屏障
今年以来,贵州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坚持五项举措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全省禁捕管理秩序总体平稳。
一是强化统筹指导。印发《贵州省2022年长江禁渔系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贵州省关于开展长江禁捕“回头看”的实施方案》《贵州省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方案,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政府负总责、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运行机制,持续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将长江禁捕纳入绩效考核、河湖长制考核范畴。要求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当地并督促抓好整改,加大对重点场所监管力度,斩断利益链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行为;各地聚焦突出问题,高频次、高强度开展水上巡护、陆上巡查,确保禁渔令落地落实,省市县主动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抓好日常监管。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贵州省长江流域7个市(州)、22个县(市、区)开展暗查暗访,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通报全省并及时移交地方处置,适时开展跟踪督导,确保问题全面整改。持续加大“四清四无”工作力度,针对非法捕捞高发、频发水域,组织开展蹲点驻守、夜间巡查从严从重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检查渔具生产、经营点2858个(次),清理违规网具4758张。加强垂钓管理,印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试行)》,明确在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应遵守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规定,严厉打击违规垂钓行为。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3.06万人次,出动执法船艇1245艘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02件,查获涉案人员868人,行政处罚金额57.14万元。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全省基本完成省际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建设,毕节市、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与四川省泸州市农业农村局签订《赤水河流域禁渔联合执法监管协议》《赤水河流域禁渔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在赤水市开展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禁渔联合执法行动,在清镇市举行贵州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跨区域禁捕执法联合行动,毕节市、遵义市与四川省泸州市、沿河县与重庆市酉阳县和彭水县分别开展跨省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其余毗邻市县也结合实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震慑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四是提升监管能力。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资金5763万元用于清镇市、息烽县等9个县(市、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预计新增渔政执法船艇14艘、趸船4艘、视频监控摄像头165个、雷达监控探头13套、无人机10架。争取3825万元中央油补资金全部用于长江流域禁捕及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支持7个市(州)建设视频监控点位241个,力争2023年建成全省统一的长江禁捕视频监控平台,进一步提升渔政执法监管能力。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力度,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内外结合的宣传格局,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播出《贵州赤水河:全流域禁渔五年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天眼新闻推出长江十年禁渔系列报道,全程直播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贵州长江流域禁渔成效明显》《共护赤水河流域水域生态安全 遵义泸州开展禁渔联合执法》等多篇禁捕信息被媒体刊载,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分别通报2022年度长江十年禁渔典型案例、“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全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