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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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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对台农业合作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黔台农业合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层面统筹出台对台农业合作项目土地利用、配套设施、管理用房等相关的政策,破解土地利用,小园区发展的难题”的建议

2013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49号)文件,对来黔投资兴业的台商,在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土地等方面给予明确的政策支持。各市(州)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对台资企业在品牌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适度规模经营、园区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扶持。贵阳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强与台湾农业合作的指导意见(暂行)》,强化对台农业招商引智、加大对台农业交流力度

二、关于“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对台农业合作项目对荒地或低效灌木林地进行改造发展种植业,从而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的建议

十二五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对15°以下的耕地,一方面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大幅度提高土地综合产能,稳定粮食生产。另一方面优化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大力发展以蔬菜、马铃薯、青贮饲料等为主的特色经济作物;对15°-25°的坡耕地,除部分退耕还林外,重点发展精品水果、茶叶、马铃薯、核桃、以及油茶等;对25°以上的陡坡耕地,则以发展生态产业为主要任务,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在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同时,大幅增加人工草地面积,进一步拓展草食畜牧业发展空间。在此基础上,全省各地以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大土地流转力度 ,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等土地资源,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因此在“对荒地或低效灌木林地进行改造发展种植业或养殖业”方面,各地已在进行或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关于“按照发展工业的思路抓都市农业,做到几通几配套”的建议

自2013年以来,我省以农业园区建设为平台和载体,集聚各种资源要素,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整合大量资金,加快建设路、水、电、讯、房、寨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都市农业发展创造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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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张举兵 0851-85288454;此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