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马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贵阳市开阳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全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支持。现就建议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园区管理制度和年终考核体系的建议
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探索实践,我们在推进农业园区建设发展上形成了广泛共识,探索出一条园区建设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推动、加强督查指导和严格绩效考核等,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建立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农业园区组织体系建设,搭建起有力的工作班子和干部队伍,在省联席会议制度的框架下,强化沟通与配合,调动各方力量,形成管理有序、分工合作、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署推动。每年组织召开全省农业园区现场观摩推进大会,用陈敏尔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用实地观摩学习来拓展视野、启发思路,省直各牵头单位按照“一个园区一个园区去落实,一个园区一个园区去指导”的要求,实现督导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责任化。
三是加强运行监测,严格绩效考核。建立农业园区监测统计与信息报送制度,对园区建设情况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和年考核,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进行工作调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绩效考核作为衡量工作水平,激发工作动能的有效手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农业园区建设标准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程,根据各地园区建设实际,进一步科学制定、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准确反映园区建设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制定《农业园区提档升级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意见》,实现农业园区发展由示范向带动转变,由注重建设数量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提升园区建设发展水平,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关于在省级层面对园区建设内容分解到相关业务部门的建议
2015年底我省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已发展到385个,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在充分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州)园区主管部门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州),明确了工作责任。
三、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农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其中:省财政厅管理的1亿元通过组建基金支持园区内龙头企业发展;省农委管理的1亿元支持生态畜牧业和园区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主要支持方向为园区经营主体的贷款贴息、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和服务平台建设。由于资金总量小,支持对象是省级重点园区,2014年通过公开竞争,开阳县获得园区奖励资金400万元。下一步我们考虑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探索利用园区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资金制度,采取以投改贷、融贷结合、市场运作的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园区建设发展,提高资金的覆盖面,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四、关于园区优惠政策的问题
2013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5个100工程”建设政策措施的意见》,在土地、资金、金融、税收、人才、环保等方面支持农业园区建设,为吸引社会企业投资农业园区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连续三年举办全省农业园区招商引资暨项目签约活动,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农业园区,建立招商项目库,梳理和包装招商引资项目,加强宣传推介。截止2016年4月,共签约项目2676个,签约资金3452亿元,到位资金1370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政银园企四方协调对接,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服务机制。协调金融部门加大对农业园区授信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创新涉农财政资金支持风险准备金、贷款贴息、担保资本金等,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农业园区建设发展和经济实体成长。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园区建设的主要抓手和关键措施,抓住国家宏观调控促成大量社会资本寻找新投资领域的机遇,发挥政策、生态和环境优势,积极促进全省农业园区健康发展。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积极推广首席专家制、科技特派员,结合“万名农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信息共享,提升园区农技服务质量水平。
2016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润成 5288738;此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