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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9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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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玉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立项扶持肉牛养殖小户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肉牛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肉牛养殖小户是我省肉牛养殖主体,全省出栏肉牛约90%来源于年出栏5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 肉牛养殖小户为保障我省牛肉市场有效供给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省肉牛业正处于向现代肉牛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肉牛业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肉牛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今后肉牛业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内容。

近几年,我省针对肉牛养殖小户的畜牧业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家庭牧场建设项目,肉牛养殖遴选标准为年出栏10头以上,每个家庭牧场扶持资金20 万元;二是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对于我省肉牛养殖大县内,存栏能繁母牛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户,每新增1头犊牛补贴1000元;三是畜牧产业集群建设项目,仅2015年就投入财政资金近亿元,对采用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家庭牧场)三位一体产业集群发展模式的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家庭牧场)给予扶持;四是畜禽良种补贴项目,对肉牛繁殖所需冻精给予补贴。以上四类项目的实施,对推动我省肉牛养殖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畜牧业生产政策创设,加大力度支持肉牛养殖小户等各类经营主体向现代畜牧业发展方向转变。

2016612

联系人及电话:杨红文0851-85284977;此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