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42号建议的答复
宁凯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与改良“黔东草海”等牧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草地建设、草地畜牧业发展和“三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与省财政厅、铜仁市人民政府会商,现就建议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松桃县“黔东草海”是我省连片面积较大的草场之一,也是我省重要的种草养畜基地,具有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的良好条件。我们一直关注和支持松桃县草地建设和草地畜牧业的发展。2015年,安排松桃县退牧还草岩溶草地治理工程项目,通过人工草地建植、天然草地改良、围栏封育等措施,建设草地20万亩,中央财政投资2100万元。2016年度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拟安排松桃的贵州省努比亚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央资金350万元用于草地建植等牧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这两个重大项目的实施,必将促进松桃县“黔东草海”等牧场的草地建设,促进草地畜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铜仁市人民政府已在该市“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将种草养畜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投入,预计到2020年肉牛年出栏达25万头,肉羊年出栏120万只,并出台政策对天然牧场进行保护,统一规划,将原来的草地生态畜牧业示范点建设成为草地生态畜牧业带,扩大现有草地面积,到2020年实现累计草地建设及保护190万亩,并将草地生态畜牧业与旅游产业有机结合,推进农旅一体化发展。下步,我委将继续关注和支持松桃县草地建设和草地畜牧业的发展。
对于建议“设立草地生态畜牧业专项资金”问题,根据《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预〔2015〕63号)中“不得每办理一项工作或开展一项事业都设立一项专项资金,不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目标接近、资金使用方向类同的专项资金”的规定,目前,省级已在省农委部门预算中设立有畜牧业发展资金、畜牧业发展基金等支持生态畜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同时,中央、省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从2015年起80%以上按“因素法”分配到县。我们建议市县财政、畜牧、扶贫等部门加强沟通,积极争取相关资金投入“黔东草海”等草地生态畜牧业,通过各级财政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现有的专项资金统筹解决。
2016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沈德林0851-585287855;此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