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六盘水市畜牧渔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畜牧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六盘水市是我省畜牧渔业重要的生产基地,为全省畜牧渔业实现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和促增收目标作出了突出贡献。省农委一直重视支持六盘水市畜牧渔业发展,近三年,仅畜牧业生产性财政资金就至少投入3090万元,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等项目,有效推动了六盘水市畜牧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后,省农委将持续加大对六盘水市畜牧渔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只要是国家和我省还在继续实施的政策和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的,我们都将给予积极帮助支持,进一步推动六盘水市畜牧渔业上新台阶。
一、关于“帮助支持六盘水市申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大中型沼气建设项目及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区域示范工程项目”的建议
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一般是每年12月份,在接到国家发改委、农业部下发通知后,省发改委、省农委共同组织申报。请六盘水市按照《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办农经规〔2016〕166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规模化沼气工程的项目储备工作,指导项目业主完善拟建沼气工程备案、能评、用地、规划、环评、安全评价等项目前期手续,省发改委、省农委将根据项目前期手续完成情况,向国家申请支持。
近年来,我委每年都安排部分省级财政资金实施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首先要由当地农业部门立项和备案,行文上报市(州)农业部门研究、筛选及排序,再行文上报省农委研究。请六盘水市依据《项目申报指南》,进一步做好项目筛选、排序等工作,省农委将择优支持。
二、关于“帮助支持六盘水市畜牧养殖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建议
在符合相关申报要求的基础上,省农委将努力指导、帮助、推荐六盘水市畜牧养殖企业申报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六盘水市畜牧养殖企业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符合要求的,省农委将给予适当倾斜。
三、关于“帮助支持六盘水市申报农业部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的建议
今年,中央不再实施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
四、关于“给予六盘水市畜牧良种补贴(生猪、肉牛、肉羊)支持”的建议
今年,中央不再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
五、关于“在调整完善动物防控支持政策的过程中,切块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时向六盘水市倾斜”的建议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和《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黔农发〔2016〕169号)精神,中央财政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畜禽统计数量和疫苗补助标准等因素测算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规模,切块下达省财政。省级将按照因素法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和威宁县,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予以补助。
根据《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黔扶通〔2016〕9号)文件精神,除明确规定用途的专项扶贫资金外,其余资金按照“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绩效考核” 2:2:5:1的比例分配,前三个因素资金直接分配到县,绩效考核因素资金根据省对各地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结果分配,六盘水市可根据自身产业发展需求,安排畜牧渔业项目资金,推动畜牧渔业发展。
六、关于“将六枝特区列入2017年全省生猪养殖和渔业产业“裂变式”发展重点县并给予资金扶持”的建议
2017年省级畜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肉牛和家禽产业发展,依据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采取因素法分配至各县。根据因素法测算结果,拟切块分配至六枝特区602.2万元(其中,肉牛产业发展资金577.2万元,家禽产业发展资金25万元)。
七、关于“将盘县列入2017年肉羊产业“裂变式”发展重点县并给予资金扶持”的建议
2017年省级畜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肉牛和家禽产业,依据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采取因素法分配至各县。根据因素法测算结果,拟切块分配至盘县家禽产业发展资金25万元。
八、关于“将六枝特区列入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的实施范围”的建议
今年,中央不再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
九、关于“帮助支持六枝特区申报农业部2017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建议
六枝特区已按要求参加了2017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竞争立项答辩,并纳入了省级项目库,省农委将择期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试点县进行现场考察。最终根据答辩成绩和现场考察结果,省农委按程序研究和公示后,确定试点县名单,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十、关于“帮助支持六枝特区申报农业部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畜牧类)”的建议
六枝特区申报农业部“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畜牧类)”,在符合申报要求的基础上,省农委将积极指导、帮助和推荐。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杨红文;联系电话:0851-85284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