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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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议复〔2018〕81号 签发人:袁家榆
省农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21号建议的答复
杨正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规划并启动实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2018年3月17日,我省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1号),标志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启动实施,省委1号文件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勾画了我省乡村全面振兴的宏伟蓝图。提出了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分阶段目标。2018年,启动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升级版,全省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第一产业增加值、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和10%左右。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非贫困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有序推进。到2022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迈出乡村振兴新步伐。到2035年,全省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等基本原则。
目前,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的通知》(黔农领导办〔2018〕2号),对省委1号文件主要内容和2018年目标任务作了责任分解。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编制《贵州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我委正按照志刚书记关于四个方面研究的指示、贻琴省长关于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的部署、再勇常务副省长手写稿《乡村振兴战略》中指出的问题及要点,集各方之智,聚各方之力,针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深入开展《贵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时效性,推动我省“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下步,我委积极商省发展改革等省直部门,落细落小落实《贵州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各项决策部署,全力谱写新时代贵州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邓小坤;联系电话:0851-8528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