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27号建议的答复
付乐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国家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纳入国家建设计划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6月11日、13日与您联系交流情况,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能源站相关同志组成调研组于6月12-13日到凯里市、三穗县、台江县等进行调研,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确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全省上下要充分认识学习推广浙江经验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贵州实际,打好脱贫攻坚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场硬仗。
一、关于您提出“省政府将国家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全面纳入国家计划”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短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2月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分别对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2018年8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黔党办发〔2019〕32号)明确了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目标、实施步骤、重点任务、政策支持等内容,将全省88个县(市、区)全部列入三年行动整治范围,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现状进行分类,分为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市州所在地)、经济条件一般的地区(县、市、区)、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县)。明确了14个地处偏远、经济落后深度贫困县所辖的农村区域的发展目标:在有限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您所提的建议“省政府将国家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全面纳入国家计划”的问题,省政府已将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纳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围绕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进行了具体的任务分工。
二、关于您提出的“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让农民群众充分的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的建议。
自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等部门牵头协作、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处理、农村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让农民群众充分的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
(一)在农村改厕方面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对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农业农村厅作为全省农村“厕所革命”的牵头指导考核单位,出台了《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考核办法》《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对全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补,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筹集资金2亿元,对各市县2018年“厕所革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以奖代补,资金重点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2018年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共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93.7万户,占总任务数的134%,完成村级公共厕所改造5320个,占总任务的106%。2019年省政府再次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列为今年的十大民生项目,今年全省计划改建、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53万户、农村公共厕所5000个。截至2019年5月底,全省共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27.9万户,占年度任务的52.6%,完成农村卫生公共厕所新建改建1246座,占年度任务的24.9%。
(二)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2018年底和2019年3月分别下达了6480万元启动资金和省级第一批村镇建设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9亿元,2019年重点实施50个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制定印发了《贵州省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等指导性文件,将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作为重点任务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三)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省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10月启动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并通过专家审查,正按程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近期将正式印发执行。排放标准的制定为规范我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了科学标准和依据,将有效的推动我省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19年省科技厅投入500万元在剑河县开展农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试点;支持3个农村污水处理科技支撑项目230万元。省农业农村厅投入1500万元,建设新农村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地表地流)项目重点示范村10个(其中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共8个)。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安排省级专项资金2650万元,在水城县、镇宁县、雷山县、剑河县、晴隆县、贞丰县6个县启动19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污水治理,积极探索适宜贵州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建管养用情况评估等基础工作,对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效果突出的项目进行奖励,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得起、能管用”,逐步探索建立“以奖代补”良性循环机制。
(四)农村村容村貌改善方面
2018年以来通过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农村水、电、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提升。村庄公共照明设施不断普及,村庄绿化覆盖率明显提高,村庄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村庄治理得到有效改善。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印发了《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等技术规范,严格农房建设体量和风貌控制,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1.13万户,完成小康房建设2.6万户,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截至2018年,全省村内主要道路硬化的行政村13223个,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82%,预计今年6月底所有行政村30户以上村寨全部通硬化路。
(五)村庄清洁行动初见成效。今年年初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部委联合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我省迅速行动,于1月26日在贵阳市开阳县举行了“贵州省2019年村庄清洁行动启动仪式”,全面启动我省村庄清洁行动,号召各地以“家家户户干清洁,干干净净迎新春”为目标全面开展春节期间村庄清洁行动。今年3月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黔农领办〔2019〕2号),进一步明确了村庄清洁行动的责任分工,细化了任务指标,将我省村庄清洁行动落到实处。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共有11171个行政村相继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村庄清洁行动,农村“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
(六)村庄规划编制全面覆盖。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印发了《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组织全省88个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需要开展规划编制的1.36万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达100%(剩余未进行规划编制的行政村全部是即将自然消亡和已纳入城镇化的行政村),目前大部分村庄规划已通过评审。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我省从强化工作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自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群众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逐渐加强,全省各族人民正携手共创美丽宜居的多彩乡村。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省级各部共整合资金6亿元,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届时,我厅将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将相关资金、资源、政策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贫困地区农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的红利。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杨举丽;联系电话:0851-8528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