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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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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

一、关于您提出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建议

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三类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了不同类型地区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今年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我省进一步细化标准,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需求、脱贫攻坚等因素,将全省94个县(市、区、特区、新区)分为三类推进,并对每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其中一类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总体要求是:人居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二类经济一般地区总体要求: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三类贫困地区总体要求: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今年中央又提出明确要求,集中力量优先在中东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全面推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西部贫困地区要聚焦脱贫攻坚,能做则做,需缓则缓。编制印发了《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组织全省86个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需要开展规划编制的1.36万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达100%。根据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坚持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脏乱差问题实施先行整治,从最脏、最差、最乱、最集中的街道、村庄入手,按照量力而行、先易后难的原则,由点到面推开,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201812,省住房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通知》(黔建村通﹝2018359 号),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要求,采取整县推进的方式,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9 年重点实施50 个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梯次推进其他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到2020 年,力争实现全省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大分类推进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一、二类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于三类贫困地区,将根据工作需要稳步推进。继续做好规划落实和多规合一工作,确保村庄规划能够切实发挥作用,指导各地充分利用规划、尊重规划,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规划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于确实需要调整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送当地政府调整审批,对于规划执行不力,擅自调整规划的,将在下年度调减或取消该地区的项目资金。

二、关于您提出的示范现行、有序推进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学习推广浙江省坚持领导重视、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久久为功的精神和做法。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安排2000万元,在全省打造18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主要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通过试点带动,探索适合不同地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验,并在全省面上进行推广。今年5月农业农村部组织天津建筑设计院等4家单位,到剑河县开展农村改厕技术探索工作,选取了4种不同模式的改厕方式,进一步探索适合贵州省情的改厕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遴选出赤水市、七星关区、普定县等10个试点县(市、区),每个试点县(市、区)补助1000万元,采取整县推进的方式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前10个试点县已通过我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验收,形成了以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收运处置体系模式正在全省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湄潭县、西秀区、麻江县等3个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工作,每个试点县安排500万元补助资金,麻江县开展小手拉大手等试点经验正向全省推广。截至目前,3个示范县行政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加强规划引导,通过试点探索,为全省提供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将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关于您提出的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的建议

我省印发的《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于加强村庄保护,留住乡土味道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我们在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时要合理布局村庄道路,突出乡土特色,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硬化材料,积极利用当地资源和拆旧废弃建筑材料,鼓励生态化铺装。遵循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新建农房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控制要素,传承创新,营造浓郁乡土气息。严格体量和风貌控制,注重保护村庄完整的传统风貌格局、历史环境要素、自然景观等,引导村民慎砍树、禁挖山、不占河湖水域、不拆有保护价值的房屋。对村庄的建筑风格、乡土风情、村落风貌、田园风光、特色产业等进行个性化指导,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我们在开展实际工作中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当地政府批准的村庄规划,尽量做到多规合一,充分发挥规划作用,保护好村庄原始风貌。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各地的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不搞大拆大建、不破坏原有乡土特色,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打造富有贵州特色的美丽乡村。

四、关于您提出的村民主体、激发动力的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激发农民主动性,今年530日在福建宁德召开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推进会上,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同志明确指出,各地要进一步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作用。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群众需要合理制定整治项目和整治次序。今年年初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部委联合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扎扎实实把村庄清洁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中央要求,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黔农领办〔20192号),要求各地充分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时要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充分组织动员群众,努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截至5月底全省共动员群众175万人次投入村庄清洁行动,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件,张贴宣传标语17156条,清理生活垃圾5万余吨,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3万余处。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群众接受度高、覆盖面广的宣传方式,在全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在全省农村形成村村寨寨主动搞清洁、家家户户自觉爱卫生的良好氛围。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630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珂;联系电话:0851-8528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