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24号建议的答复
罗再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科学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建议
我省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时,始终坚持规划先行,用规划指导各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7年开展了全省脱贫攻坚村庄规划农房设计大会战。印发了《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按照“好编、好懂、好用”的规划原则,简化“一图、一表、一说明”表达方式,引导科学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在村庄规划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配建”部分,要求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配建要求,统筹安排房、水、电、路、气、讯及安全防灾等基本生活保障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公共服务、绿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明确农村居民点配建项目名称、规模、投资和时序等内容。“近期建设项目库”部分,要求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明确近期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通村和入户路、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村庄绿化、公共照明)、农危房改造等重点项目,构建近期建设项目库。到2018年底,完成1.37万个行政村规划,覆盖到9.04万个30户以上的农村居民点,实现了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为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农办等五部门《关于统筹推进村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的要求,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指导有条件地区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
二、关于您提出的“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建议
为助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省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截至目前,我省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527个,总投资约11211.79亿元,项目数和总投资分别处于全国第三位和第二位。其中,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项目57个,总投资约553.40亿元,处于执行阶段的项目31个,总投资约284.78亿元;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的污水处理类项目54个,总投资约242.97亿元,处于执行阶段的项目35个,总投资约177.99亿元;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的垃圾处理类项目21个,总投资约45.64亿元,处于执行阶段的项目16个,总投资约37.78亿元。
下一步,省级财政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顶层设计,创新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运营。
三、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的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级财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省级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资金投入。据不完全统计,仅环保口,2016-2018年,中央、省级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55894.91万元,用于建制村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等。2019年,为加强基础研究,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通过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安排250万元,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建管养用情况评估等基础工作,进一步摸清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与不足,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通过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安排2000万元,启动6个县共19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试点建设,探索适宜我省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安排400万元,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较好的地区“以奖代补”,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得起、能管用”,激励和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2019年,省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鼓励各地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和农村公共厕所改造,不断提升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和农村公共厕所普及率,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2017年以来,国务院及我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9〕4号),对着力构建行业内资金整合及行业间资金统筹的长效机制作出了明确部署,各级人民政府要分类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即对行业内的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的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各地可按照国发〔2017〕54号和黔府发〔2019〕4号文件规定,将县级涉农资金分类进行统筹整合,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加快农业农村发展。
下一步,省级财政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顶层设计,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相适应。
四、关于您提出的“强化督查”的建议
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责任分工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36号),明确建立省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召集人、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明确了省农业农村厅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列为责任单位,形成了共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合力。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会,协调通报解决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形成合力,截至6月已召开3次联席会议,充分协调统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
今年国务院大督查和中央环保督察都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为重要督查内容,年底将对我省开展全面督查工作。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也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为重点督查任务,要求每季度报送重点工作进展,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今年4月省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省农村“厕所革命”进行了暗访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我省农村“厕所革命”总体进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年6月谌贻琴省长组织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我省农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汇报,并作出指示,要求抓紧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价体系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的内容,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30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珂;联系电话:0851-8528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