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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4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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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乡振议复字〔2021〕14号                                                         签发人:李  建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40号建议的答复

刘天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平塘县人口较少民族(毛南族)给予优先扶持,率先建成全国首批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平塘县人口较少民族(毛南族)给予优先扶持”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持毛南族、仫佬族、土族等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近年来,我省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力推进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持续推动实施“力争我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优先建成小康社会,省里的扶贫资金优先倾斜”的“两个优先”战略,精准制定扶持政策,通过安排专项资金近6亿元,整合各类资金近20多亿元,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省3个人口较少民族贫困人口16860全部脱贫,其中全省毛南族脱贫人口8354人,而平塘县毛南族脱贫人口达7496人,占全省的89.7%;在全省7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中的3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其中平塘县有8个;全省7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于2019年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其中平塘县19个毛南族聚居村已于2018年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下步,我们将继续对平塘县毛南族聚居村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在乡村振兴中走前列、作示范。

二、关于“率先建成全国首批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推动落实“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精神,我省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高效、规范、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各类县确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意见》明确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人口在农业人口中占比等指标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低收入人口数量、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数量及占比、石漠化程度、与省会城市距离、海拔高差等指标,统筹考虑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因素,对全省66个脱贫县帮扶需求情况进行了科学测算。同时,按照国家《关于确定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意见》中“严控规模、应减尽减”原则,经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拟将排名1-20位的县作为乡村振兴基础夯实县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排名21-50位的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即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排在50位以后及剩余的县作为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从测算结果看,平塘县排名第27名,属我省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即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21年4月16日,《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21〕14号)正式印发,已将平塘等30个县列为我省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即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纳入省级乡村重点帮扶县,我们将继续用好用足现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瞄准“五大振兴”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集中优势资源,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取得实效。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平塘卡蒲毛南族乡更好更快发展,2020年10月,省民宗委积极向国家民委申报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将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作为首批试点乡村。目前国家民委确定的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中,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名列其中。下步,我省将按照统一部署对平塘人口较少民族村予以支持,力争将其打造成为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样板,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民族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可参考、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谋划、抓好落实,为建设多彩贵州新未来而不懈努力。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为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建言献策!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壹学;联系电话:0851-8683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