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黔农议复字〔2021〕89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3号建议的答复
龙明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当前我省家庭农场蓬勃发展,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经营效益稳步提升。2020年,培育发展家庭农场29286个,其中省级示范场652个,种粮家庭农场6638个。产业类型向多元化发展,43.13%从事种植业,46.04%从事畜牧业,7.09%从事种养结合,1.24%从事渔业,0.23%从事林业,2.27%从事其他类。经营土地面积157万亩,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大约为54亩,经营总收入40.8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13.94万元。
一、关于“政策支持”
(一)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2019年以来,先后印发《贵州省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黔农领〔2020〕2号)、《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实施意见》(黔农发〔2020〕34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供政策支持。今年省委1号文件提出“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大省市县三级示范创建力度,2025年培育发展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3000家以上”的目标要求,我省家庭农场发展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推动家庭农场参与农业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参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涉农项目,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支持力度。2020年全省利用中央、省、市等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在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生态家禽、生猪养殖、农业机械补助、种植业等项目上,共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668个,补助资金4793.34万元。
(三)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合理用地需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20 年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1号),对畜禽养殖(含生猪养殖)设施的用地范围、用地规模、管理要求、使用程序、服务监管等五个方面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关于“资金支持”
(一)不断扩大经费投入。近两年来,国家、省在资金项目上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2019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补助资金780万元。2020年,为加快从源头上补齐我省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省级财政安排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资金2271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等。今年省级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万元,中央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00万元,补助标准每个家庭农场1-3万元,重点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经营能力。
(二)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文件要求,通过省市县三级一体的全省农业信贷担保联盟,为我省农业产业提供担保服务,切实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符合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截止2021年3月,省农担体系已为全省88896个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累计担保额达到177.57亿元。在保项目数47013个,在保余额101.68亿元。2020年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888个,贷款资金总额18277.3万元。7307个家庭农场购买农业保险。
三、关于“技术支持”
(一)围绕重点产业提供技术支撑。近年来,我省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深入推进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督促指导各地用好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专家库,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动态优化专家匹配,精准组队、精准帮扶,为农业产业发展、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更加优质的技术服务。
(二)依托院校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的原则,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训力度,着力建机制、定规范,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等分类培育计划。依托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载体,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让每一个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都能熟练掌握至少一项农业技能。抓住国家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机遇,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培养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技能型职业人才和高素质农民,2020年共培养高素质农民30570人。通过培训,家庭农场主的生产技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应对风险能力不断提升。
(三)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业务培训。2019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两次共1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主的培训、300余人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具体业务人员的培训。铜仁市实施领导挂帮到场、技术服务到场、政策落实到场、产销对接到场、规范管理到场“五个到场”帮扶培训活动。贵阳市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全覆盖。黔东南州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等项目,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通过培训,家庭农场主对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更加了解,具体业务人员进一步认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树立了为家庭农场服务的意识,找准培育发展方向,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省家庭农场发展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持续健康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相关文件精神,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做好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制定省级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指导县(市、区)开展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工作,降低标准、简化程序,大力引导和鼓励有经营能力的农户发展多种类型家庭农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都纳入到家庭农场培育名录管理范围。加大种粮家庭农场培育力度,探索建立耕地地力补贴向种粮家庭农场倾斜的体制机制,提高家庭农场种粮积极性,引导家庭农场多种粮食,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
(二)省市县三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常抓不懈。强化示范引导,加大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度,让农民群众照着学、跟着干。把宣传推介家庭农场典型案例作为今后一项常规工作,常抓不懈,每年择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家庭农场协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大力宣传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的相关政策和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三)引导家庭农场与其他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过程中,将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融合作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发挥基础地位作用,采用“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发展联合合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家庭农场协会、家庭农场联盟等组织,实现“抱团闯市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形式、层次多元的农业生产服务性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完善的服务。指导农户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化,探索开展各地的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荒地、荒山、荒沟等土地整治整合,尽可能盘活土地资源,并引导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适当倾斜。
(四)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发展培育家庭农场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安排,为家庭农场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将家庭农场纳入财政支农政策扶持的范围之内并予以重视,以项目补助、定额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为家庭农场生产条件的改善、标准化管理提供支撑,促进家庭农场综合生产能力的进一步增强。适当增加家庭农场的农业保险险种,为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供保障。
(五)积极引导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引导有返乡创业的强烈意愿的成功人士,包括有一技之长的大学生兴办家庭农场。将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农民培训范围,针对其能力素质、从业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建立相应的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及扶持政策。并充分利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生产技能、经营管理水平,培养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高素质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晓红,联系电话:0851-8528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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