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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乡振议复字〔2022〕33号省乡村振兴局对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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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乡振议复字〔2022〕33号                                          签发人:穆嵘坤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54号建议的答复

李发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处置程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省级层面针对扶贫资产后续处置程序(尤其对项目报损程序)进一步细化”的建议

2021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指示要求,着力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一是强化政策设计。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同步配套印发政策解读,进一步细化摸清底数、界定权属、落实责任、管护运营、资产处置、收益分配使用等工作措施。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范围支持扶贫项目资产管护。二是加快权属界定。我省不断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稳妥推进确权,确保权属尽量下沉,做好确权登记、明确“所有权”,强化后续管理、明确“经营权”,严格审批流程、明确“处置权”,规范分配方式、明确“收益权”,逐级压实责任、明确“监督权”,进一步明晰权属,确保做到资产物有所用、物有人管。三是搭建监督管理平台。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依托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联合省联社开发建设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目前,已在贵阳市开阳县率先启动平台建设应用整县试点工作,完成对开阳县18个乡(镇)111个行政村骨干人员培训,拟于6月底前召开全省黔农智慧乡村数字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现场观摩推进会。四是盘活闲置低效资产。结合农业产业项目存在问题排查整改,认真研究低效闲置资产盘活问题,拟研究出台《贵州省盘活闲置低效扶贫项目资产专项行动方案》,深入清理排查低效闲置扶贫项目资产,分类推进开展盘活工作。进一步明确扶贫项目资产后续处置程序,确保资产损失核销有章可循。五是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省农业农村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3月18日以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名义印发《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拟研究出台《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场所整合方案》,5月7日召开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座谈会,推动《管理办法》尽快贯彻落实,市场建设规范有序开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快资产移交并纳入全省资产管理相关体系,强化有效管护,推动资产保值增值,巩固深化拓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成果,持续发挥效益。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为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言献策。

2022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任烔;联系电话:0851—8689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