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乡振议复字〔2022〕37号省乡村振兴局对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1号建议的答复
黔乡振议复字〔2022〕37号 签发人:穆嵘坤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491号建议的答复
杨华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及乡村文化挖掘保护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织金县农村排污系统建设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农村排污系统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夯实农村宜居基础”的建议
多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结合织金作为国家重点帮扶县的发展定位,指导毕节市和织金县以行政村为治理单元,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编报,进一步提高入库项目质量。截止目前,织金县共16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申报省级项目库、1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申报中央项目库。2018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资金、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共23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资金750万元、省级一般债券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00万元),2021年以来省级支持织金县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607万元,支持织金县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省乡村振兴局正在指导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工作方案,省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指导织金县做好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战略机遇,将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短板补齐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其中。及时组织项目入库评审,争取更多入选中央项目库和省项目库。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村寨特色文化的挖掘保护力度,因地制宜做实做细规划,充分凸显地方民族特色,优化文化遗产保护的软、硬环境,加强民间传统文化挖掘保护、修复力度”的建议
2022年初,我省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明确了我省“十四五”时期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总体目标,要求按照“重点打造一批、扶持建设一批、规划保护一批”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传统民居有效保护、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特色产业有效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特色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新时代文明风尚有效弘扬、民族团结进步有力巩固发展,着力推进民族特色村寨中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寨、民族和美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民族特色村寨打造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窗口。2021年以来,省市多级多部门已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2亿元(黔财农〔2021〕210号),支持45个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其中,投入资金500万元支持织金县大平乡群建村建设民族特色村寨。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将您的建议融入到工作中,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乡村建设的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对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力度。
2022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黄亮;联系电话:0851-8682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