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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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乡振议复字〔2023〕31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李世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非脱贫县(区)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1年4月,我省印发《贵州省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方案》提出,省级规划建设50个省级集成示范试点,各市州参照省级做法同步开展30个左右市级集成示范试点。其中,六盘水市开展有3个省级点、32个市级点。集成示范试点从2021—2025年是阶段探索乡村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治理、乡风文明等主要内容的试验平台,目前逐步通过验收评价完成探索任务。
在政策、资金支持方面,一是2021年,省乡村振兴局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0号),我省联合广东省相关部门印发了《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乡振发〔2021〕3号),分别明确了财政衔接资金、粤黔协作资金可支持特色田园乡村集成示范试点产业发展及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资金的使用要求投入。二是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持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由相关厅领导、处室(单位)负责人、各产业专班定点联系50个试点村。三是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印发了《贵州省2021年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黔建村通〔2021〕13号),其中将钟山区月照街道金钟村金钟组沙坡寨纳入宜居农房试点建设。2021年以来,支持24个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宜居农房建设共计1140万元。四是2021年以来,省级下达钟山区财政衔接资金2.05亿元,可由钟山区统筹用于支持特色田园乡村示范点建设;2021年以来,广东省援助六盘水市东西部协作资金5.01亿元,该项资金由市州统筹分配,钟山区可与市级东西部协作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特色田园乡村示范点建设。
结合集成示范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接下来我省将在学习贯彻浙江“千万工程”基础上,通过特色小寨等模式继续开展相应探索实验。但在指导基础、工作方式上将有较大调整,以市县自主申报、自主建设为主,省市适当奖补为辅。主要建设资金将通过乡村建设项目库争取。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动项目落实。要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改变“政府看、群众看”局面,不允许在示范试点上大包大揽、“垒大户”“堆盆景”,搞景观工程、搞形式主义。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把您的建议融入到实际工作中,继续协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地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吕保龙;联系电话:0851—8689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