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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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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202376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31号建议的答复


胡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林权证等证书时进一步明确土地四至界限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1531号),我省正式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工作。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明确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调查图件比例尺为12000,通过开展发包方调查、承包方调查和承包地块调查,充分调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台账,承包方家庭成员及其信息,并要求承包方现场集中指认承包地块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等信息,之后由技术服务公司采用实测、航测、图解等方法确定界址点,制作图件成果,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交由发包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村级公示,公示届满无异议后由发包方、承包方进行签章确认,再通过审批程序完成证书颁发工作。我省2017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工作,之后持续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查漏补缺、纠错改错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省746.64万承包农户已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97.99%,确权登记证颁证率居全国前列,基本解决了二轮延包时存在的家庭承包土地“面积不准、空间不明、四至不清”等问题,有效的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针对前期存在有的地方发包方地块指认错误,外出务工农户到场率不高难以配合作业单位指认地块,农户在确权公示中没有认真核对信息,以及土地边界的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征收等原因,造成部分农户确权登记颁证出现错误和存在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的情况,我们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一是强化确权登记颁证纠错改错。20233月,我厅召开2022年度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摸排情况研讨会,摸清全省确权登记颁证情况。4月,组织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纠纷信访化解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明确任务制定措施。5月,印发通知,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因证书信息错漏、矛盾纠纷未解决等原因未颁证未确权承包农户的确权颁证工作。要求以村为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充分运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耐心细致做好承包地纠纷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农户开展确权,并加强工作调度,实地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颁证农户数量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厅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快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衔接。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土地承包确权的有关数据,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承包合同的管理,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合同做好登记颁证。

下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推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和纠错改错工作,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确权登记颁证程序,在指认界限环节确保发包方、承包方以及相邻农户到场签字认可;加强与技术单位的沟通协调,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精准定位确定界址点,制作图件成果,明确土地四至范围和空间位置,避免因界限不清产生矛盾纠纷,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应确尽确”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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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乘源,电话:0851-8528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