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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9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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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文刚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

一、关于“优化现代农业发展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的建议

一是创新投入机制提标准。通过争取国债资金、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农业农村现代化基金支持等方式,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不断提高建设标准和水平。2021—2023年,共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09.87亿元(中央66.69亿元、省级43.18亿元),建成68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达到1885/亩。2023年,争取国债资金22.3亿元,加上省级配套安排1.74亿元,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2530万元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保质量,为解决部分项目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创新组织县直部门、乡镇、村、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农民代表六方会审,探索政府部门、施工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三方共建,重点督导规划设计、工程质量、资金管理、耕地指标、助农增收五个重点“635”工作机制,有效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三是提高农机化程度。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粮油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将粮油生产农机化社会化服务提升工程作为“六大工程”之一深入推进。大力培育农机服务组织,全省已成立农机服务组织1897个,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推动成立省级农机服务协会和9个市(州)协会。

二、关于“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保障机制”的建议。

一是壮大龙头企业。目前,全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200家,其中,国家级50家。实施“双百”行动,聚焦粮油和特色产业,重点培育100家引领型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企业上规入统,2023年,推荐13家企业申报第八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待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后,我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将达到63家,为贵州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新动能。2023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固定员工9.4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员6.3万人,季节性、临时性用工300.3万人次,带动农户153.8万户增收。二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扶持一批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科技含量高、实力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23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6.41万户、注册资本1504.64亿元。有合作社成员255万人,带动农户167万户。进入名录系统家庭农场45485个。家庭农场劳动力数量21.16万个,其中家庭成员劳动力10.93万个,常年雇工劳动力10.23万个。

下一步,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向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在不新增政府债务的前提下,继续探索多元投入增加农田建设投入标准,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按照“推广应用集成化、研发制造多样化、作业服务社会化、政策支持精准化”的思路,持续深入推进“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推动山地农机化加快发展。三是指导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模式,将更多的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留给农户。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引导各级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指导、扶持、服务工作,促进规范发展。加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在资金、项目方面的支持,不断帮助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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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联系人:罗雪;联系电话:08518528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