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9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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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97号建议的答复
张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一是创新投入机制提标准。通过争取国债资金、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农业农村现代化基金支持等方式,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不断提高建设标准和水平。2021—2023年,共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09.87亿元(中央66.69亿元、省级43.18亿元),建成68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达到1885元/亩。2023年,争取国债资金22.3亿元,加上省级配套安排1.74亿元,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达2530万元。二是关于农业现代化基金支持方面。现阶段“完善现代农业道路、沟渠、水电、排污等配套设施建设”领域暂未列入农业基金投向支持方向。基础设施建设相较更符合城镇化基金的支持范围,可向城镇化基金申报符合其投资标准的项目。同时,在新的基金运用管理体制机制中,企业申报环节优化为5个阶段流程,涵盖企业项目推荐申报、尽调评审、协议签署、投资放款、投后管理等。
二、关于“建设信息网络”的建议
一是实施贵州省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监测项目。围绕蔬菜、粮油、畜禽、水产、水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建立覆盖全省的农产品价格信息监测采集网络,开展重点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和预测预警,定期发布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监测报告。2023年,发布周报51期,月报12期,为农业生产经营和决策提供指导和参考。二是实施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项目。持续发布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已形成覆盖面更广的主流干辣椒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可及时准确反映中国干辣椒的市场价格走势,准确度量市场运行规律,让交易实现“心中有数”。
三、关于“培育龙头企业”的建议
一是壮大龙头企业。目前,全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200家。实施“双百”行动,重点培育100家引领型龙头企业,印发《贵州省农业“两规”企业培育方案》,设立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农业企业上规入奖补政策。兑现2022年培育123家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奖补资金2610万元,其中大方县1家企业获得奖补20万元。二是强化国内推介。组织15家龙头企业参加第25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展示我省优质加工农产品,促进省内企业对外投资洽谈。组织20家龙头企业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2023年龙头企业进新疆、重庆对接活动,拓展省外市场。三是加强服务指导。推动龙头企业春节过后复工复产,组织22家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人才博览会。大力宣传惠企政策,举办全省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班2期,培训企业负责人468人。
四、关于“鼓励科技创新”的建议
2022年,中组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向我省选派20个国家科技特派团开展科技帮扶工作,其中明确将“农业产业功能拓展”作为重点帮扶内容。两年来,20个科技特派团围绕重点帮扶县主导特色产业梳理科技需求785项,累计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2113个(项),攻克主导产业关键技术197项,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和产业园区484个,帮助打造农业品牌132个,服务指导企业(合作社)862家,培育孵化农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248个。2024年,协调省科技厅,在茶、食用菌、辣椒、刺梨等领域支持实施5项以上精深加工方面科技计划项目。
下一步,一是结合我省农业项目的现状,优化项目遴选标准及申报指南,加大对生产运营类项目的流动资金支持。二是深入实施“万企融合”大赋能行动,推进“数智黔乡”工程,围绕乡村数字化等重点领域,推动行业龙头企业打造标杆示范,打造产业数联网,形成一批低成本、可复制的解决方案。着力推进大数据精准赋能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推动拓宽农产品上行通道,促进农业经济价值实现。三是指导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学研推用”模式,指导企业与科研院校联合,共建创新平台、研发关键技术、创制设施装备,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切实增强科技创新在农产品精深加工中的支撑作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7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罗雪;联系电话:0851—8528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