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73号建议的答复
张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金沙县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现代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农财两部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3月初启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申报工作,今年产业园申报工作已于3月22日结束。按照“县级政府申请、市级部门审核把关、省级部门择优遴选、省人民政府同意、农财两部评审”的申报程序,毕节市推荐金沙县申报。省级组织评审遴选各地上报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认为金沙县产业园优势不突出,未推荐申报。
为做好我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培育,我厅于2024年4月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培育指导工作的函》,请各市(州)择优推荐有条件的县(市、区)进行重点培育,开展前期指导工作。目前,毕节市推荐金沙县以“高粱+生猪”为主导产业,纳入产业园项目储备库。金沙县高粱种植面积16.29万亩,生猪存栏19.27万头,出栏22.98万头,产值26.24亿元。经我厅组织相关专家认真研究,认为金沙县主导产业“高粱+生猪”有一定发展基础,但当前两个产业关联性不强,高粱订单收购占比较低,品质、价格竞争优势不明显,高粱、生猪种养规模在全省没有突出优势。且国家已批复我省习水县以“高粱+麻羊”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园,再以“高粱+”申报产业园较难获批。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服务,指导金沙县围绕“主导产业优势特色明显、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建设水平区域领先、绿色发展成效突出、联农带农作用显著、政策支持措施有力、组织管理健全完善”等申报条件,做好建设准备工作。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7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杨祎祎,联系电话:0851—8529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