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答复
毛文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协同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在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上密切配合,协同发力。政策上,先后印发贵州省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共商共治。工作推进上,分类施策,对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具备上水条件的村庄,对照国家农村改厕标准,推进三格式化粪池建设,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对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在完成改厕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进行集中处理;对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因地制宜,采取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模式进行治理,暂不具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地区,在户厕化粪池预留污水管网接口,为下步接入作准备。截至2023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0.9%,除云岩区外,县区全覆盖开展农村改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升至69.1%,治理后的村庄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改善,农村卫生厕所进一步普及。
二、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精神及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整村推进改厕、改圈和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4.5%,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80%。”要求,我们将不断强化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学习运用,一是强化部门会商。不定期开展部门工作会商,持续完善省级政策顶层设计,指导市、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厕所粪污收集端、生活污水端的衔接治理。二是协同开展黑灰水治理。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将已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去向难以解决的村庄作为治理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开展“两改两治理”试点。选取具备一定基础条件试点村,整村推进农村改厕、改圈、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在部门统筹协调推动机制上作出有益探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4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邹政霖;联系电话:0851-8529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