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98号建议的答复
黔农议复字〔2024〕102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98号建议的答复
王凤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的建议
一是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4年帮扶司工作要点〉落实措施》,要求全省各地要持续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加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努力做到“三稳三抓三进”(稳监测、稳就业、稳政策,抓好研究谋划、抓好重点区域帮扶、抓好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促进脱贫群众激发志气和内生发展动力、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通过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探索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欠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就业、产业以及联农带农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快速提高脱贫人口收入。二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开展了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加强就业形势监测、稳住外出务工规模、强化就业公共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多项有力举措。其中2023年全省累计完成职业技能培训62.37万次,脱贫劳动力11.18万次。下一步全省将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优化就业公共服务业,提升劳动力技能,持续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三是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度将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坚持群众自主申报、便民利民为民、责任到人的原则,提早编制资金项目计划,抓好收入采集统计,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督导调度,确保政策知晓率、认可度和资金发放的真实性和准确率。四是2023年12月,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2024年产业奖补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乡振发〔2023〕8号)文件,将实施产业奖补作为落实“四个一批”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和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优化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结构,通过实施产业奖补鼓励引导脱贫群众发展自种自养,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黔乡振发〔2023〕8号文件还对衔接资金的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奖补对象、奖补范围、奖补标准、奖补流程、以及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引导、监督问效等进行细化,确保以奖代补资金发挥效益。
二、关于大力发展龙头企业的建议
一是凯里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辖区大中型超市组建商超联盟开展帮扶销售,组织大城友超市与大风洞镇、万潮对接,将地方(如平良贡米、万潮西瓜等)农特产品在相关超市上架销售。二是运用线上渠道,组织开展直播宣传销售活动,以“非遗魅力-银饰刺绣”为主题开展电商直播带货活动,增加农特产品的网络曝光率,提升知名度,同时拓宽销售渠道,提升销售金额。同时,组织全市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等参加黔东南州电商网红直播人才培训,强化人才支撑。三是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在市内举办特优农产品展销会,持续引导培育相关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三、关于出台减免消费帮扶产品过路费优惠政策的建议
2024年2月27日,在全面评估上一轮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效果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省交通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贵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从2024年3月1日正式执行,执行时间暂定1年”,采取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类)、分方向、分支付方式、支持鼓励创新等方式,在全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其中特别明确提出培育贵阳至粤港澳大湾区及贵阳至周边省会城市物流大通道,对进一步降低公路运输物流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
针对798号建议出台在凯里市输往广东佛山市的农特产品、手工艺品等消费帮扶产品高速公路大型货车、运输车来回通行过路费方面的相关减免优惠政策”,现行差异化收费政策中,已明确货车通行厦蓉高速水口至都匀段7.5折、集装箱运输车辆7折优惠、4轴货车8.6折、ETC用户9.5折等系列优惠(可叠加)措施,并已覆盖凯里市输往佛山省内来回路段。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4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左昕;联系电话:0851-8521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