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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9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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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复〔201527 签发人:肖荣军

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39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周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污染源环境整治经费投入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委会同省环保厅等部门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厂方面, 20141118,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农村垃圾治理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同志提出,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基本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并形成农村垃治理的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上述工作要求,目前我省组织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实施方案,待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全省各地将认真贯彻执行。

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的经费投入方面,2015年拟实施贵州省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赤水河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新农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沼气等项目治理农村环境。

加大农村农用物资的监管力度方面,省农委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把农药和肥料进出市场关口。加强农药化肥专项整治,严格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缓解盲目施用化肥带来的肥料流失问题,有效控制和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采取农业、生物、化学和物理等综合防治开展生物灾害防控。减轻农残。

在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方面,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成败,与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密切联系。省直各部门在实施好相关项目的同时,要求各地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介绍农村环境保护的环保知识、正反案例等,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的自觉性,形成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共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2015612

(联系人:李筑江 电话:0851-86783003;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