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85号党团提案的答复
民盟贵州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关注与支持。我委作为提案办理的牵头单位,及时与省环保厅、国土厅、住建厅及水利厅进行对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
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省委第十一届四次会议明确要求制订《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该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保护,开展污染治理,推进生态脆弱地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建立生态修复维护管理机制,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2015年省水利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环保厅等五厅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黔水饮〔2015〕26号),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水源保护工作,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质检测监测力度。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依法规范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确保2015年底完成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二、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强化“三条红线”管理,建立“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和责任制。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并以县为单元将污水处理率纳入对地方行政首长的考核工作。通过考核促进地方加快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十二五”期间,省环保厅整合中央和地方资金8.28亿元,以城市周边、环境敏感区域周边为重点,在1093个行政村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受益人口超过200万人。2015年,省农委整合沼气、新农村、农村清洁工程项目资金5287万元,开展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拟建设48个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同年我省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专项行动,印发了《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提出用5年时间把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治理,2016年度要完成335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目标,到2020年全省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
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在重点用水行业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加强节水管理与技术进步,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黔水资〔2015〕2 号),要求从2015年开始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探索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每年在各行业间树立5至10个节水型示范企业,力争在2017年底前在全省建成15至30家节水型示范企业带动行业用水效率的提高。为加快我省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淘汰进度,提升工业用水效率,省经信委、省水利厅、省节水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落后装备的通知》(黔经信资源〔2015〕34号),并在2015年度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企业。
四、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改进养殖和粪便处理工艺。2010年以来,省农委按照“畜禽养殖五化”(即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程序化、粪污无害化)要求,累计投入省级财政资金42177.94万元,开展了649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及家庭牧场项目建设。全省已挂牌省级以上标准化养殖示范场269个(国家级74个,省级195个)。
五、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多措施防控种植业源污染,依托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病虫害防控配套技术、调整种植结构,狠抓耕地环境质量建设。目前,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已覆盖全省,技术推广涉及到1.18万个行政村,主要粮食作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792.67万亩,配方肥施用量达到30.07万吨(折纯),据测算,每亩减少不合理氮肥施肥量0.5-1公斤。在栽培方式上采取农作物的轮作、间作、套种,在使用良种上,实施种子包衣工程,降低病虫害的发生,提高虫害综合防治水平,降低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实施废弃物综合利用改善农村环境,深入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示范点,创建精品型和普及型示范点,完成农垦危房改造,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截止目前,全省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清洁农田生产环境为目的的农村清洁工程示范项目村寨已建设482个,建成的贵定县音寨、花溪区陇头寨、福泉市江边寨、湄潭县田家沟、江口县云舍村、西江千户苗寨等示范村已成为了当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六、在防治农村土壤污染方面
在农业部的指导下,2012年我省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四年来,各级农业部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织1500余人,在全省耕地上,按工矿企业周边污染农区、大中城市郊区污染农区两类重点区域和一般农区共采集土壤样品54357个,检测镉、汞、砷、铬、铅、pH、阳离子交换量等指标,基本掌握了全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省环保厅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的要求,以受人为活动干扰较重的土地为重点,布设土壤采样点位 716个,完成全省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编制完成《铜仁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方案》,储备农村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七、在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方面
近年来,我省土地整治项目在建设优质耕地的同时,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持因地制宜,着力加强农村自然生态的保护和治理,并将生态防护工程作为土地整治重要工程内容之一。“十二五”期间,省国土厅在土地整治项目的安排上,向乌蒙山区域、武陵山区域、滇黔桂石漠化区域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将项目安排在我省农村生态环境较脆弱的区域,对当地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起到积极作用。共安排土地整治项目141个,项目总面积156.52万亩,总投资19.99亿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12.26万亩。
八、在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治理监管机制方面
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控,预防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向广大农村地区转移。按照地表水28项指标、地下水23项指标的标准,定期开展雷山县丹江镇、贵定县昌明镇等100个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与环境监察,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全省以县为单元,完成规模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养殖场,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立法出台工作,加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黔水饮﹝2015﹞26号)通知和已编制完成的《贵州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要求,继续完成约1300个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重点覆盖100个示范小城镇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保障农村饮水水源安全。
二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储备,加强对各地农村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的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是按照全省“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全国一流、全省第一”的工作标准,扎实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9个市(州)以及贵安新区政府分管领导,都要亲自抓1至2个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点,使全省新增100个示范村建设。
四是找准畜禽养殖业节能减排方法。将畜禽粪污治理从末端治理转移到综合治理,从重建设转移到建、管并重,重在管理,从单纯靠政府投资转移到政府引导,广泛吸引社会投资,走市场化治污模式。关闭一批敏感区域内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通过建设有机肥中心带动一批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逐步规范畜禽粪便还田技术。
五是推广农田氮磷控源减排技术。通过优化种植结构,分区限量施肥,有机替代,保护性耕作,生态净化农田尾水,测土配方施肥,横坡垄作,生草覆盖,等高植物篱,径流集蓄与再利用等技术,可使得农田面源污染削减30%以上,经济效益增加10%。目前,我省正在开展的农田氮磷地表径流流失监测项目,可为全国农田氮磷控源减排工作提供基础系数。
六是开展涉农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储备土壤修复项目,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尽快启动对全省水稻、马铃薯、玉米、蔬菜、中药材、茶叶及其他特色农产品的重金属污染调查,摸清全省主要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状况,为科学评价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供有利数据。
七是继续强化农村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全国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全国农村和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加强农村的环境监测与执法工作,继续对农村环境影响较大的工矿企业污染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水质等开展监测;对纳入农村减排的项目加强日常现场检查督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
2016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静 86783003;此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