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8号党派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28号党派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民革贵州省委提出的《关于盘活我省农村闲置土地的建议》被列为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提案。我委在综合省国土厅、省气象局的办理意见基础上,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贵州省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一方面,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转移就业,带来一些地方土地的闲置和撂荒。近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的目标,为充分利用我省土地资源,努力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2015年4月,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5〕17号),对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加快土地有序流转工作得到加强。各地按照要求,也相应出台了政策措施进行贯彻落实,市(州)级出台相关文件30个,县级91个。2016年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100万亩,签订流转合同面积680万亩,备案面积200万亩。
一、关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11年到2016年底已经建成高标准农田686.43万亩,总投资150.68亿元。农村闲置土地中普遍存在没有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基础条件差、规模化经营难等问题。省国土厅在编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时,将目前闲置未流转开发利用的土地作为重要对象,按照整治规划以及农村农业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加大对土地建设的投入,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建设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促进农民生产增收,为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奠定基础。
二、关于创新闲置土地流转经营机制方面
结合我省农村土地确权,“三权分置”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的开展,探索适合我省闲置土地流转经营机制。一是加快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目前,全省实际开展确权工作的乡镇1360个,占比100%;完成实测面积占全省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90%以上。力争今年总体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工作,彻底解决我省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不明、登记不健全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7号),6月30日,我省已出台《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2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就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作了明确。省农委将按照文件要求,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导,在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和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等方面抓好落实,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实现涉农县(市、区)全覆。
三、关于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方面
村级组织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各地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2016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57.3亿元、集体总资产150.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6%、12%。各地结合自身区位特点、发展基础、资源优势,扬长避短,探索出了资源利用型、资产经营型、产业发展型、易地置业型、服务创收型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通过积极改革创新,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涌现出了六盘水市“三变”改革、遵义市“三资”转换、安顺市“三权”促“三变”、铜仁市“三社合一”促“三变”、黔南州经营乡村促“三变”等各具特色、富有实效的经验做法。省农委将全面推动农村“三变”改革,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善和规范村级管理运行机制,配合有关部门选好配强村支委一班人,把有能力,能担当、懂管理、能吃苦和能够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能人选入村支两委,引导广大农户利用土地、资金、技术等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村级经济组织的同时,为农民带来更多实惠。
四、关于妥善处理农户与流转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方面
近期出台的《“三权分置”实施意见》中对农户和流转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进一步作了明确:一是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财政、信贷保险、用地、项目扶持等政策。深入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示范服务组织创建工作,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二是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承包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普通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分享农业规模经营收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相互融合,鼓励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联合与合作,依法组建行业组织或联盟。依托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我省盘州市在开展农业部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中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具体操作为由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流转土地后,统一对外招商或引进龙头企业投资,指向性增强,效率得到提高。下步我们将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化经营的多种运行模式,提高农户经营收益,实现农地保值增值。
五、关于利用大数据推动闲置农地流转利用方面
针对民革贵州省委提出利用大数据推动闲置土地流转利用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目前,主要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农村承包地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切实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网签备案、土地流转监管、纠纷仲裁调处等业务数据和确权数据的协同管理,探索建立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登记机制,实现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农民查询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服务。推动确权成果在土地流转、抵押担保、涉农补贴、承包权退出、解决地块细碎化等方面的应用。目前全省统一的农村承包地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已经获得省发改委立项,正组织开展招标工作。
二是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5〕45号)要求,在现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为主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基础上,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条件,以县为重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省、市(州)建立提供政策和综合信息发布、数据统计、情况分析、交易行为监管的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平台已经立项,待资金到位后开始实施。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