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82号界别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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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复〔2018〕39号 签发人:袁家榆
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82号界别提案的答复
民进界:
你们提出的《以农村水源地保护为抓手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农村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在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方面,我委共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4294万元,建设污水处理示范村238个;编制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52/T 1057-2015地方标准并颁布实施,组织完成了多期农村生活污水技术培训工作,培训人员达300多人次,积极推动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方面,我委根据省政府2017年《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委重点开展提升农艺措施工程、化肥减量工程、农药减量工程、清洁生产工程、资源循环利用工程、畜禽养殖提升工程、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工程、农业标准化工程、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工程和农村污染治理工程等“十大工程”。2018年,我委拟安排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用于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关材料已报送省财政厅审批。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谢静;联系电话:8678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