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号党派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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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复〔2018〕43号
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号党派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林业厅:
民盟贵州省委提出的《对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在我省精准实施的几点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国家下达给贵州的只有退耕还林任务,没有退耕还草,贵州在具体实施中,鼓励林草结合,建议林草结合充分征求各地意见,一是充分尊重农户意见,政府引导;二是根据各县上报的建议计划下达林草结合任务,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林草结合”的原则;三是牛羊养殖相结合,充分发挥效益。
我省拟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目前此文件已报送省人民政府)。文中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目标作了规划,到2020年,全省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000家以上,从省外引进龙头企业1000家以上,在工商注册农民合作社达到6万家以上,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文件中在引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质量规范发展;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供财税、金融支持;助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作了明确,文件的出台必将更加有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下步,我委将协调省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加大对林、果、药、茶为主导企业的资金与项目方面的支持。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罗玉洁;联系电话:0851-8528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