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70号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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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复〔2018〕35号
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70号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
黔西南州政府:
王茂爱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进菌草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落地望谟县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牧草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从事草产业及品种选育,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选育草品种,鼓励企业投资选育草品种,国家实行新草品种审定制,新草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农业农村部设立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新草品种审定工作,审定通过的新草品种,由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证书,农业农村部公告。审定公告包括审定通过的品种名称、选育者、适应地区等内容。经查,提案中提及的“华农菌草”不在我国的草品种审定通过草品种名录中,不属于已审定品种。请提供有关此牧草的品种特性、适应范围等与草品种审定有关的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牧草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牧草种子(含种苗)经营和生产的企业,应当办理《牧草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牧草种子生产许可证》。州、县农牧部门应当加强牧草种子和种苗生产、经营的监管,督促有关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生产、经营经过审定或备案的牧草种和品种。
《贵州省发展食用菌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已提出在望谟县等低海拔富热量河谷地区结合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和低产低效林改造,鼓励发展菌材林与菌草(作为生产食用菌原料的牧草),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给予支持。鼓励种植构树、桤木、栎树、杨树、象草、王草等。目前,省蔬菜产业扶贫专班正在开展《贵州省食用菌大省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全面了解我省菌草需求情况,切实推进菌草产业建设。在菌草基地建设过程中,拟建议我委相关部门和省林业厅及各地方政府结合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建设菌草供应基地,以满足全省食用菌产业发展需要;同时拟建议在建设菌草供应基地时重点考虑向望谟县等石漠化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打造菌材林与菌草供应专业县(乡、村),帮助贫困地区发展新兴产业助推脱贫攻坚。
望谟县提出的肉牛育肥场建设符合当前畜牧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政策导向,但由于畜牧养殖扶贫项目专项资金有限,建议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我委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望谟县精准扶贫项目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罗玉洁;联系电话:0851-8528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