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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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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12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民盟贵州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解决农业资金问题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我厅一直重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资金方面的工作,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组织调查组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调研,并征求省相关单位单位的会办意见。6月17日通过电话向提案联系人汇报提案办理情况,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提案回复征求意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定期开展农业金融服务培训”的建议

省级各相关单位不断加大农业金融服务培训,通过“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对金融政策和知识进行全面解读和宣传,不断扩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知识的普及面深入乡镇、行政村等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安全用卡、征信、反洗钱、信贷产品等知识宣传。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逐步提高农业保险参保意识和参保率。

关于引导金融行业资金向农村倾斜”的建议

一是2019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等单位共同制定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贵银发〔2019〕23号), 明确要求涉农贷款、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增速逐年提升,国开行、农发行要提供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农业银行持续增加“三农”领域信贷投放,邮储银行要不断提高县域存贷比,农信社、农商行要聚焦特色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支持。二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建设,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建立金融机构重点联系制度,提供持续精准的金融支持。

省财政厅一是通过贵州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投贷联动”,主要投资辣椒、食用菌、水果等十二大产业和能带动农户脱贫增收的绿色产业。截至目前,绿色产业基金已投资项目47个,投资基金9.06亿元,投放贷款65.29亿元。二是会同省政策性担保公司加大农业担保产品研究设计,不断扩大农村农业产业发展担保范围对符合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截至2019年3月末,全省累计发放“4321”业务30274户,金额93.61亿元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一是在《贵州省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对12个特色农业产业中未纳入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和省级政策性险种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贴。二是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符合“双控”标准,单笔贷款担保余额10万元(含)-300万元(含)的农业项目,截至2019年3月末提供担保16.25亿元。三是目前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黔省级分支机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已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或“三农”事业部、金融扶贫事业部等专营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融资提供专业化支持。

贵州银保监局进一步健全银行业体系,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一是培育发展县级法人银行,提升服务当地经济能力。截至2019年3月末,全省已有农村商业银行59家,农村信用社25家,村镇银行84家,除黔东南州外的其他8个市州已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二是推动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实现全省88个县域支行全覆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安装POS机、ATM机等电子机具,大力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作。

贵州省税务局一是持续扩大“银税互动”的覆盖面和受惠面,将银税互动受惠范围逐步从纳信用A级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以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继推出了“银税贷”“税源贷”等20多种针对企业等的金融创新产品。二是在全国率先开发建设“税务信用云”平台,实现信用贷款“秒批”“秒贷”。截止2019年3月,全省已有1.49万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凭借信用获批贷款252.16亿元。

三、关于“限制农村资金外流,用农村资金支持农村发展。”的建议

贵州银保监局做好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工作,继续按季统计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扶贫信贷计划完成情况,加强正面宣传和正向激励,对未能实现考核目标且差距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导其正视差距、强化内部资源调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引导督促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通过监督考核,不断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引导信贷资金向农村倾斜。

四、关于鼓励城市居民融入农村生产建设。”的建议

一是积极探索应用“两权抵押贷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生物性资产抵押、农业保单质押等,灵活运用不同的担保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身定制最优的抵(质)押担保组合。二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区分业务种类,下放涉农信贷审批权限,简化业务流程,根据农业发展特点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建立完善信用管理,涉农项目、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向优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予以支持和倾斜

二是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发挥普惠金融专营机构作用,更好落实“坚持服务县域、服务中小、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

三是规范有序推进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工作,加大对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府金融职能与协作方面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大力推行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模式,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另一方面加强各级农业管理部门与银行金融机构工作协同配合,做好本地农业产业、农业经营主体情况基础性调研,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方针政策,优化农业产业发展金融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予以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支持建立不同保险品种的风险分散机制,积极探索农业贷款保险制度,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传统保险的同时探索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收益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险种有效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

六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支农组织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在金融服务薄弱乡镇设立网点、便民服务点、自助机具或开展流动金融服务等形式,提高乡镇金融服务便捷度继续提升村级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贫困村安装POS机、ATM机等自助机具和开展流动金融服务,继续完善非贫困地区的金融基础建设。强化基层银行的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业务制度流程的落实,着力提高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能力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628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罗富刚;联系电话:0851-8528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