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289号提案的答复
辜康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绿色发展方面”建议的答复
(一)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32号)、《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7号),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实现全覆盖。省人居环境整治联席办印发《关于完善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黔农人居通〔2019〕3号)建立了农村污染治理长效运行机制。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安排资金400万元对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效果突出的项目或县区进行奖励;省住建厅下达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相关补助资金3.4亿元。
截至2020年4月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84.3%,全省837个建制镇已有682个建成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成率81.5%;全省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784套,日污水处理能约20.16万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建制村2421个,覆盖率达到18.2%。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拟安排258万元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和“建管养用”建设运行维护资金。下一步,我们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继续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二)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近年来,全省坚持农业绿色发展,化学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1.2%和81.5%。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下达资金2072万元,用于支持纳雍县和剑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工作。下一步,立足贵州绿色资源禀赋,进一步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三)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体系方面。《贵州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黔党办发〔2019〕3号)明确:乡(镇)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从目前全省的情况看,全省各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都未设置单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无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明确有1名副职领导分管。全省绝大部分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由其“林业环保站”、“国土规划环保所”、村建服务中心等相关机构兼顾,全省没有统一。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对接省委编办,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乡镇(街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有关事宜。
(四)在进一步挖掘农村生态产品经济价值,培育绿色供需体系方面。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大力推进12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坝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积极促进黔沪、黔渝、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市场交流与合作,大力推进绿色农产品外销,加强绿色农产品供需体系建设。2019年全省绿色食品获证企业共165家,产品262个,涉及粮油、水果、茶、蔬菜等。绿色食品产地面积98万余亩,产值326亿元,产量48万吨。2019年,全省农村产业革命共带动111.8万贫困人口实现增收,坝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00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8%以上。下一步,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绿色食品认证,培育绿色供需体系,到2025年,力争九个市州都建设有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实现产业兴旺。
二、关于“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建议的答复
(一)在完善农村成人教育体系方面。根据《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黔府办发〔2018〕41号),大力实施农民全员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2019年全省共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235.48万人次;开展农村技能培训100.13万人次(96.76万人),实现就业创业63.04万人,初次就业率65.16%。2020年3月,印发了《统筹推进2020年度农民全员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黔就联办通〔2020〕1号),文件要求“2020年,开展农民群众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000万人次以上。其中,针对建档立卡和易地搬迁等贫困群体,努力完成培训40万人次以上。”下一步,继续抓好农民培训相关工作。
(二)在大力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近年来,开展了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工作。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六有标准”和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项服务”要求,选聘符合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四有标准”的村级信息员,全面开展信息进村入户网络设施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切实提升了全省农业信息综合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建成益农信息站点13290个,其中标准社8310个,专业社1437个,简易社3543个。共培训信息员合计13290人。下一步,我们将整合现有各类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大力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着力推动涉农服务,提升为农综合服务能力。
(三)在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力资源市场,提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平台方面。全省多措并举促进返乡创业。一是打造创业平台。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管理,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截至目前,全省认定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1家,其中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4家。二是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人员自主创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020年一季度,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6亿元,新增扶持创业0.29万人。下一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将进一步吸引城市人力资源到农村发展创业。
三、关于“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建议的答复
(一)在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方面。近年来,全省按照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全面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目前,已建立“贵州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全省6.97万家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数据库。2020年全省计划新增100家达到1000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村社合一”模式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典型案例十五例>的通知》(黔组通〔2020〕21号),选择15个案例,供全省学习借鉴,并明确有关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帮扶力度,推动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方式,更好助推我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二)在建立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联动机制方面。贵州省先后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1号)《贵州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贵州省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暂行办法》《贵州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通过村庄整治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努力实现生态宜居。下一步,积极探索农业设施登记抵押担保融资方式等,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在构建可持续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方面。2019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56元,增长10.7%,增幅名列全国前列。今年以来,全省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相继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通知》《扶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政策二十四条》等政策文件,切实鼓励和保障农民工创业、就业。下一步,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多渠道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努力做好农民增收这篇文章。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1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余海;联系电话:0851-85864803)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289号提案的答复(黔农提复字〔2020〕7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