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08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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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复字〔2020〕40号 签发人:杨昌鹏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408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工党贵州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整合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关于“整合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的建议。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是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机构。根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履行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单位,是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机构。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是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责的重要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是根据《农业法》第二十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设立的公益性机构,是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第三十五条“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法律规定职责的重要机构。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是农业农村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的重要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多个文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都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任务。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每年都承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是我厅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的重要机构。四是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是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全省“三农”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持机构。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于2003年经贵州省编办批准成立,同时加挂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贵阳)、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贵阳)牌子,贵州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于1980年成立。分别承担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例行监测、风险评估等任务,涉及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农产品中重金属、农业生产环境、农产品品质分析以及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检测工作,两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年检测样品8000余个,并指导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五是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是执行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实施意见的重要机构。为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2016年省政府制订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13号),要求推进省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明确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承担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检验的职责。
综上所述,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不整合。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2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方雷明;联系电话:0851-8528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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