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09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第1093号提案《关于地方政府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挥乡村振兴支农主力军作用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引导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
2018年,我省提出来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助力农民持续增收。2019年,我省建立了省委省政府领导领衔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工作制度,明确茶叶、食用菌、蔬菜等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分别由一位省领导领衔推进。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19年、2020年省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并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支持方向、具体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我省农村产业革命,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和效率,切实解决企业融资过程中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省政府于2020年4月23日至30日举办了“2020年贵州省春季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周”,并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政金企融资对接工作的通知》,对接活动周期间共有70家农业企业(130余个项目)就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面对面洽谈。经过前期沟通、当面洽谈,最终在本次活动期间签约农业企业69家,签约项目88个,签约金额412亿元。
二、关于“积极深化推进农村改革”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建立全省统一的确权信息平台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完成承包地确权面积6353.85万亩,承包合同签订率98.5%、“一户一档”建档率96.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97.56%。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展开。2019年列入全国整省试点,聚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两项硬任务,稳步推进改革。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本完成,开展清产核资单位数86351个,数据上报率100%。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资产股份量化等改革有序推进,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421.14万人,量化资产总额62.7亿元,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5000余家。三是农村“三变”改革向纵深推进。建立完善股权合作、资金整合、产业带动等机制,2019年,131.5亿元社会资本参与“三变”改革,试点村新增4163个,累计达11404个,覆盖率72.3%。试点村集体增加收益7.12亿元,村均获得收益6.24万元,人均增收353.15元、户均增收1354.92元,农村“三变”改革连续三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确保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和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10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打下坚实基础。加强“三变”改革与土地确权、“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的协同推进,增进农村改革与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同频共振,确保整合收效,确保改革在正确轨道上推进。利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推进确权成果在土地流转、抵押融资、入股经营等方面的转化运用,健全交易规则,持续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农民从中获取合理利益。
三、关于“整合共享农户信用数据”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坚持以应用为中心,以消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为重点,开展聚通用攻坚会战,建设“一云一网一平台”,打造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促进数据共享和融合应用。近年来,省大数据管理局在加快数据资源汇聚融通、推动政务数据共享调度、推进“贵州信用云”建设和创新建立“四变四统”信息化建设新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六有标准”(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和“四项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要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网络设施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员选聘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站点建设。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推动贵州信用云、重点涉信职业人群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涉信行业农户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农户涉信数据共享和融合应用。同时,以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逐步加大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公共服务体系与基层农业服务体系融合,整合现有各类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引导银行等涉农资源信息接入,提升为农综合服务能力。
四、关于“协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建议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79号)等文件精神,先后出台《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政银担风险分担实施细则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政策性担保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着力建立“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致力于发挥我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功能,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0年3月,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694.99亿元,在保户数87244户;全省“4321”业务在保余额166.59亿元,累计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共44071户;省农担体系已为全省3.8万个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累计担保额80亿元,在保余额69.98亿元。
截至2020年3月,全省农合机构(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建档(评级)农户771.24万户,建档面98.18%;评定信用等级农户数705.25万户,占建档农户数的91.44%,占总农户数89.78%。积极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做好“三农”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2019年,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共处置不良贷款305.02亿元。截至2020年3月,全省扶贫小额信贷累计获得贴息37.92亿元,实际启动代偿6350笔、代偿金额2.31亿万元。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诸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是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三是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五是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细则,建立敢贷、能贷和愿贷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提升农村中小银行的支农积极性。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6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周定勇;联系电话:0851-8528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