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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0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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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激发贵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内容。2017年以来,我省紧紧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出台《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720号)2019年我省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同意列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省份,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了扩面、提速、集成的要求。目前,我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本完成,开展并完成清产核资单位数为86351个,其中乡镇30个、村17355个、组68966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基本做到了应确尽确。全省共量化资产总额291.7亿元,已发放111.284万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开始加速全省已组建集体经济组织11344个,其中乡镇级40个、村级10147个、组级1146个、其他1

一、关于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党建建议的答复

一是配强配好村级班子。组织部门始终把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制定选优配强深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16条具体措施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下一步将出台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细化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调整、考核、管理等程序措施,完善村干部档案,真正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好。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重点围绕产业革命八要素” “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等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强化精准化、实战化培训力度,最大限度提高村两委班子能力素质。组织部门将从省、市、县三级直属管理国有企业和中央在黔企业抽调优秀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组成专家顾问团队,深入帮扶村开展调研指导,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批经营管理人才。

三是健全激励关怀机制。组织部门将持续加大定向招录优秀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力度,切实解决优秀基层干部成长渠道激励基层干部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主动担当作为。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第一书记、村干部等加大表彰奖励。建立村干部报酬增长机制农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机制,确保村干部平均报酬稳步增长。

二、关于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混改’”建议的答复

为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中的作用,一是鼓励各地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探索集体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三变改革的深度融合,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采取自主开发、合作经营、资金入股等方式,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盘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发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作用,不断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三是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运营集体经济的市场化模式,采取组织选派、社会招聘等方式,充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

三、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生机制建议的答复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生机制:

一是依法取得市场主体地位。全省今年10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向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据此向市场监督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依法获得市场特别法人地位。

二是逐步完善内部治理机构。通过召开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织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确保产权明晰、权责明晰、监督有效。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

三是逐步健全内生运行机制。在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对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前将产权制度改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继续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今年将投入专项资金720万元,实施好9个农村三变改革试范村项目,进一步探索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完善利益共享的利益联接机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四、关于着力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部成长环境建议的答复

一是不断优化政策环境。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将不断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涉农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协同农业农村部门给予农村金融方面的支持和援助,解决启动资金和发展资金困难的问题。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围绕12个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500亩以上坝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切实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稳步发展。

二是不断优化市场环境。通过整合各类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综合平台,制定出台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不断促进要素流动。组织部门通过深化实施全省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用好乡土实用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强化人才支撑力度,提高农村经济经济组织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提升农民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不断优化法制环境。今年3月底前,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全省将以县或市(州)为单位,完成全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10月底前按规定完成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依法获得市场特别法人资格。各地全面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成员资格认定等方面的法律法定,不断提高农村积极经济组织的规范化管理程度。

四是不断优化舆论环境。组织部门运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等平台,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农业农村相关技能培训和督促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认识。继续坚持示范引领,充分挖掘各地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正面典型,运用解构思维,提炼工作模式,形成一批可学、可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典型、好经验、好模式,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稳定有序地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619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薛宝贵;联系电话:0851-85283162

黔农提复字〔2020〕109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04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