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248号提案的答复
王明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易地扶贫搬迁户“偏远散”闲置土地使用效率,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农村山林、承包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从源头上免除搬迁群中对利益受损的后顾之忧”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全省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农村山林、承包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抓好闲置土地盘活基础工作,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合法权益。经过五年努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完成承包地确权面积6353.85万亩,承包合同签订率98.5%,“一户一档”建档率96.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97.56%。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本完成,开展并完成清产核资单位数为86351个,组建集体经济组织11344个,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231.36万人,发放股权证111.284万户,切实维护搬迁户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收益分配权,从源头上解除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让搬迁户吃下“定心丸”。目前,各县(市)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精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若干政策意见》要求,依据扶贫搬迁安置协议实施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县(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政府拆除旧房的决定或者收回搬迁户宅基地使用权的决定,办理原搬迁户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搬迁户原宅基地以“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复垦,按照复垦后形成的土地分类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其原宅基地使用权转化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林权发证给搬迁农户,省不动产登记平台林权登记功能已经开发完毕,正在制定全省统一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收件清单。
二、关于“完善‘偏远散’闲置土地流转机制,促进耕地有序流转”建议的答复
(一)完善流转机制保障“偏远散”闲置土地有序流转。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各级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土地流转顺利开展。省农业农村厅、省工商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对全省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模式作了规范统一,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依法签约、规范履约,指导土地有序流转。坚持分级负责制,强化属地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做稳做实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为强化流转市场运行规范,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全省县、乡分别建立土地流转机构44个、547个。以农业部“西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抓手,推动我省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全省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48个,新建仲裁庭21个,配备仲裁员937人。
(二)依托经营主体拓展“偏远散”闲置土地流转空间。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流转向农业企业、工商企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等参与流转转变。据统计,2019年,全省土地流转面积约149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6783的22.08%,占确权到户耕地6353的23.58%,其中流转到农民专业合作社387.6万亩,占25.9%;流转到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308.4万亩,占20.6%;流转到农业企业的381.8万亩,占25.5%。全省土地流转主要形式有出租、转包、入股及转让,土地流转逐步呈现出形式多样化、程序规范化。
三、关于“因地制宜使用易地扶贫搬迁户‘偏远散’闲置土地”建议的答复
(一)扎实开展‘偏远散’土地资源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户“三块地”的盘活利用,先后下发《关于精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对盘活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地”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搬迁户享受各项惠农政策不变。今年,省生态移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三块地”资源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对我省“三块地”开发利用进行摸底调查,并细化有关政策措施,提高易地扶贫搬迁户“三块地”利用效率。目前,全省搬迁户承包地流转35.68万亩,退耕还林43.6万亩,山林地流转15.4万亩。
(二)发展林下经济提升“偏远散”闲置林地综合效益。一是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积极流转易地扶贫搬迁户“偏远散”闲置林地发展林下经济。优先扶持搬迁移民人员务工就业的林下经济项目,积极鼓励企业、合作社流转易地搬迁户林地发展产业。2020年,省林业局扶持林下经济项目68个,补助资金1.6亿元,利用林地面积18.7万亩,通过分红、劳务等方式,预计带动6.05万贫困人口增收。重点在“9+3”贫困县打造林下经济示范项目。二是鼓励易地扶贫搬迁户“偏远散”闲置土地发展特色林业。2020年全省计划完成特色林业产业(竹、油茶、花椒、皂角)新造和改培150万亩,其中新造58万亩,改培92万亩。根据《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特色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发展竹、油茶、花椒、皂角等特色林业产业新造林项目按不超过150元/亩给予补助,改培项目按不超过50元/亩给予补助。易地搬迁人员可通过闲置土地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和参与基地建设务工两种方式实现增收。三是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户“偏远散”闲置土地实施退耕还林。2020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完成328万亩,总投资13.12亿元,对易地扶贫搬出地实行复垦复绿。对纳入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的搬迁户,按1600元/亩(含苗木费)标准进行补助。
(三)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促进搬迁户增收。牢牢把握农村产业发展“八要素”,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抓好土壤改良,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抓好生态畜牧业提档升级,聚焦生态鸡产业发展,推进牛羊产业提质增效等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搬迁户增产增收。目前,12个特色优势产业竞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带动农民群众就业增收成效显著。全省茶园面积700万亩,产量9.77万吨,食用菌13.7亿棒(万亩),蔬菜种植712.6万亩,生猪存栏1398.98万头,出栏741.41万头,生态渔业产量0.57万吨,生态家禽出栏4800万羽。据省统计公报显示,今年一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424.38亿元,同比增2.3%。
下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动搬迁群众“三块地”开发利用工作,增加搬迁群众财产性收入。一是继续做好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管理工作。做好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证书发放、纠纷化解、档案管理、数据管理等各项收尾工作,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为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服务,促进流转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的纠纷仲裁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流转纠纷调处的有效机制和办法。积极培育出更多有规模和示范带动力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大户、经纪人组织等,使之成为土地流转的主力。不断提升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系统的服务功能和信息化水平。三是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提高流转的组织化程度;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引导专业的中介公司进入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土地流转的专业化程度。四是继续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户惠农政策。按照“权人”合一的原则,将公益林补助发放给林权所有人,按照国家级公益林15元/亩、地方公益林12元/亩的标准,易地扶贫搬迁后的农户继续享受搬出地公益林补助政策。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生态护林员的新情况,完善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制度,明确对易地扶贫搬迁人员补助方式,通过调整管护地块,对能正常履职的尽可能续聘,继续补助每人每年1万元。对搬迁后远离原管护区域的生态护林员,可通过调整管护区域等方式,实现就近管护。续聘护林员时,对已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护林职责且符合选聘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三类搬迁人口予以重点倾斜。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9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晓红;联系电话:0851-85283162)
黔农提复字〔2020〕107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248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