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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1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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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我省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大胆探索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度   

一、全省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各地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经营实体,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贵阳市95%的村和遵义市、六盘水市70%以上的村都有集体经营实体。去年10月份全省17356个村级完成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核实村级集体资产总数为6944031.5万元,平均每村资产为400.1万元,比2015年的80.51万元增加319.59万元,同云南、重庆基本持平,高于四川的1.5倍。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建立健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出台了《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实施方案》《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等制度文件,规范指导各地有序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截止目前,全省已组建集体经济组织11344个,其中乡镇级40个、村级10147个、组级1146个、其他1个;发放集体经济组织证书8833个,其中乡镇级36个、村级7852个、组级945个。

三是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日益凸显。省级层面出台了《贵州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印发村级组织建设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的通知》等办法文件,明确村党组织和村党组织书记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中的职责,为村党组织书记带头发展村集体经济提供政策支撑。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合一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合一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目前,在产业链、合作社上设立党组织9940个,有效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您提出的措施建议,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转变思想观念建议的答复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农村政权基础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今年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年,要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就要不断加强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改变对集体经济组织所持的怀疑态度,纠正过时论”“无需论”“无路论等错误认识,有效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各级党委将把发展壮大存集体经济纳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督查督导内容,同步开展督查督导。采取实地走访、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进行督促检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关于建立完善机制建议的答复

一是依法取得市场主体地位。我省今年10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向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据此向市场监督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依法获得市场特别法人地位。二是逐步完善内部治理机构。通过召开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织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确保产权明晰、权责明晰、监督有效。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三是逐步健全内生运行机制。在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对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前将产权制度改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继续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今年将投入专项资金720万元,实施好9个农村三变改革试范村项目,进一步探索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完善利益共享的利益联接机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三)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全省上下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确保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值增效。鼓励各地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探索集体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盘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发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作用,不断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一是加快落实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保障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黔党发20201〕号)精神,有效落实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等要求,指导各地编制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建设用地,加快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所需用地。二是拓宽金融机构支农资金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将降准资金精准投向涉农、小微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等,进一步拓宽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和主动负债能力。截至20204月末,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共发行各类金融债券305.74亿元,其中,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50亿元,三农金融专项债1亿元。

(四)关于抓实产业革命建议的答复

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思想观念、发展方式、工作作风实现革命性转变,全面推行产业选择、农民培训、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八要素,大力调减低效作物种植,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省委主要领导对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逐一进行专题研究。12位省领导领衔高位推动,先后召开各产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各产业年度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加强调研督导,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各产业持续发展。截止目前,全省已替代种植340.82万亩,其中特色优势产业替代面积242.63万亩。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619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薛宝贵;联系电话:0851-85283162

黔农提复字〔2020〕118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16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