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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14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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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跃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现有耕地使用效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和耕地资源的高效使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千方百计抓好粮食生产,克服“无平原支撑、土地破碎、耕地总量少、质量等级低”层层壁垒,在合理使用好闲置耕地、盘活现有耕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及时下达《贵州省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签订粮食生产目标责任书,将粮食播种面积4131.2万亩、产量1058万吨的粮食生产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到村、组,落实到地块,具体到单品;对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进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制定印发《2021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统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组织制定水稻、玉米、小麦、薯类等区域布局和生产供给方案,合理规划布局我省粮食作物生产;指导各地从优化品种品质结构等11个方面扎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

二、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抓好撂荒地督促整改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耕地“撂荒”摸排整治工作,明确由责任处室负责,拟制下达《关于开展全省耕地撂荒情况调查的通知》,对全省撂荒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析撂荒造成原因。2021年4月份,结合“厅长包片、处长包县”工作机制,派出9个调研组(23个小组),对全省所有农业县(区)撂荒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政策宣讲,指导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粮食和农业发展。同时,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明确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将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考核指标,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二是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强化动态管理;三是对耕地长期撂荒的,经当地政府核实后,可采取停止发放补贴等措施,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四是鼓励各地出台利用撂荒地种粮支持政策,重点对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的给予补助;五是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六是对连续撂荒两年以上的流转耕地,要按照合同规定,依法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通过一系列举措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民和经营主体复耕复种、满栽满种,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

三、统筹利用资源禀赋,发挥好合作组织带动作用

深入开展农机助力春耕行动,引导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服务,切实解决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趋势、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小农经济经营方式粗放、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2021年度,下达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1.12亿元,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化解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对流转利用撂荒地面积较大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引导劳动力外出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先从农民不愿意干、干不了或干起来不划算的环节入手,实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和农户多元化需求的无缝对接。

四、规范补贴资金范围,调动农民盘活有限耕地资源

用好用活耕地地力补贴资金,通过补贴资金的带动,调动农民自觉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切实盘活有限耕地资源。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28.7434亿元,省财政安排0.5938亿元,共计29.3372亿元。2021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已下达,文件严格规定了补贴资金范围,明确不予补贴的几种情形: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经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四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五、强化项目资金带动,全面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

2021年计划下达中央和省级粮食生产项目资金近10亿元,主要用于高效推动耕地轮作、绿色高质高效、粮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示范推广、特色粮食产业发展、粮食单产提升行动、绿色防控等重点项目实施,最大限度发挥项目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粮食生产提质增效,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年初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领导关于粮食单产水平提升的有关指示精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主动作为,3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座谈交流会议专题研究粮食单产水平提升等工作,部署安排年度重点任务。由责任处室牵头,组织省农科院、贵州大学等单位粮食生产专家,召开粮食单产水平提升专题会议3次,研究制定《贵州省粮食单产提升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在粮食生产中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优化利益联结,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新机制。因地制宜,推广运用毕节市大方县猫场镇箐口村“抓两头、带中间”改革成功实践等模式,提高农户产业发展增值收益。

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建设示范带动作用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增效专项行动,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7.5亿元,计划完成建设250万亩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重点围绕坝区、粮食主产区,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快建设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实施灾毁耕地修复项目,改善耕地生产条件。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推进土壤改良和耕地质量提升。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7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