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68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藏粮于民”确保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粮食生产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单位会商研究,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保障粮食产业发展”建议的答复
省自然资源厅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一是将国家下达我省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逐一落实到地块图斑,责任层层压实到市县政府。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加强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日常监管和动态监测。二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316号),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落细落实。三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加快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构建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从源头上构建严守耕地红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坚固防线。四是全面推动乡村建设行动,先规划后建设,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等因素,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五是切实做好新增耕地核定管理工作,印发了《贵州省新增耕地指标核定技术指引(试行)》,把好新增耕地数量、质量关,严格新增耕地核定工作,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真实可靠。
二、关于“提高粮食生产集约化机械化程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议的答复
一是推进粮食生产集约化程度。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制定印发《贵州省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黔农领办〔2020〕2号),积极培育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全省种粮家庭农场6638家,粮食生产农民合作社2022个,极大提高了粮食生产集约化程度。二是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程度。 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黔农办发〔2021〕2号),重点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在主要县建立示范推广点,积极探索山区稻田机械化作业的方式和路径。省农业农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贵州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1〕17号),将粮食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特别是将育秧、烘干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将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智能、复式、高端产品、新机具等重点机具品目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省农业农村厅制定《贵州省2021年水稻全程机械化绿色高效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在遵义、安顺等5个市(州)建立11个重点示范区,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动工厂化或集中化育秧,加大新机具新技术应用试验示范和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技术推广。今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力争达到43%。三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下发《贵州省粮食单产提升工作方案》,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打造单产提升示范点,加大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推广力度,不断提升粮食生产技术水平,助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此外,省农业农村厅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合作积极修订《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增加“藏粮于技、藏粮于地、藏粮于民”内容,切实发挥粮安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
三、关于“提高农民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建议的答复
一是加大农民种粮补贴力度。2016年国家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以来,为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和精准度,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从2020年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依据由原计税总产调整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面积。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8.7434亿元,省级财政安排0.5938亿元,共计29.3372亿元,地力补贴兑付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抓好农资市场监管。多部门配合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保证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销售顺畅,全省重要阶段生产期间,农资市场价格整体稳定,确保了生产的正常开展。
四、关于“重视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时刻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抓好粮食生产。一是强化责任落实。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州),要求以县为单位制定生产方案,层层压实责任。3月22日,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春耕生产现场推进会,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人民政府签订粮食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地逐级签订。二是强化督促指导。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1年全省粮食生产调研指导工作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耕生产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派出9个调研组23个小组,对全省各县(区)春耕生产、粮食生产责任落实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三是推进技术服务。先后制定印发《贵州省主要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技术资料汇编》《贵州省粮食单产提升方案》《贵州省2021年度“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助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四是重点项目示范带动。安排下达中央和省级粮食生产资金3.16亿元,积极组织实施部、省级粮食重点项目,加大高产高效技术组装和示范推广力度,在稳定粮食面积的基础上提高产量。
五、关于“做好存粮情况的摸底统计和动态管理,为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从生产环节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粮食生产,为省内消费和农户自用粮奠定基础,同时加强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动合作,共同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结合粮食消费趋势和生产结构变化情况,做好粮食储备,确保市场供应。2020年,全省粮食储备规模162万吨,食用油储备规模16万吨。2021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粮食储备规模增加到198万吨,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落实。每年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开展粮食和食用油供需调查,5月开展农户存粮调查,掌握全省粮食供需基本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从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提升粮食集约化机械化程度、实施粮食单产提升行动、加大资金投入、项目示范带动等方面发力,持续抓好粮食生产工作,保障我省粮食安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1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