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公开专栏 » 提案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41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次会议

4122号提案的答复

张宏毅委员

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贵州乡村治理的难点及对策》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千方百计振兴乡村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的答复

(一)发挥立法主导助力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总体框架下,省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正抓紧围绕“五大振兴”,通过组织调研和立法研判,对我省现有的涉及乡村振兴方面的综合性法规和专业性法规进行研究梳理,统筹开展制定和修改工作,及时制定配套法规,不断完善乡村振兴立法,服务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二)加快山地农业现代化。印发了《关于加快山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025年工作目标,加快山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以产业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2021512日和817日,先后召开了全省农业现代化推进大会、推进农业现代化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视频调度会,对加快山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进行安排部署和调度。

(三)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出台了《贵州省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省农产品(食品)深加工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产品加工园和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2021年新增培育了15家企业申报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利用2-3年将首批16个农产品(食品)深加工企业打造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四)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按照《关于推动农文旅融合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消费需求,优化产业布局、丰富业态类型、培育经营主体、夯实基础设施,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农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修文县打造农文旅融合示范样板;铜仁市万山区、遵义市凤冈县、黔南州龙里县3条精品景点线路入选2021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春季精品景点线路;贵阳市息烽县田园综合体生态休闲之旅、安顺市普定县黔山秀水入选2021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夏季精品景点线路;发布推介全省10条精品休闲农业行精品线路。评选出黔南州贵定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申报2021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二、关于建议切实完善乡村治理的防控体系建设”的答复

(一)以规范化、实体化为抓手搭建综治中心服务管理平台。出台了实施意见,提出了综治中心建设要求,明确了综治中心职责,县级综治中心发挥区域指挥平台、乡级综治中心发挥基层枢纽平台、村级综治中心发挥基础服务管理平台功能,建立统筹协调、议事协商、首问责任、矛盾风险研判预警报告处置、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形成面向实践、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综治中心运行体系。目前,全省规范化建设乡级综治中心1464个,覆盖率达到98.2%。

(二)以精细化治理为目标,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农村以自然村落、片组或150户左右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每个网格设置1名网格长,配备1至2名专兼职网格员,整合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社区民警、警务助理、禁毒专干、巡防队员等组建网格服务团队。建设全科网格,网格管理全覆盖社会治安、矛盾调处、社区矫正、公共卫生、优抚救济等便民利民服务和“三留守人员”、流动人口和特色人群服务管理等。

(三)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同步,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村村有警”为基本要求织牢农村治安防控网,普遍推行“治安中心户长、十户电话联防、邻里守望、巡更守夜”等行之有效的人防模式,在全省15749个行政村共选聘警务助理22116名,履行法律政策宣传、矛盾纠纷调解、便民利民服务、社会治安协管等职责。因地制宜推广普及铁门、报警器等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设施。将乡村“雪亮工程”建设作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部署批准,全省共增加农村地区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5.4万台,着力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

(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一是始终坚持党政主导、齐抓共管。印发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专业性矛盾化解、诉调对接、公共法律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五个平台建设,扎实开展征地拆迁、欠资欠薪、历史遗留、经济金融、民生扶贫等领域突出矛盾问题“五个专项治理”,全省年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余万件。二是始终坚持基层在先、依法治理。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全省推广余庆县排查小隐患、控制小苗头、调处小纠纷、提供小服务、解决小困难、整治小环境“六小活动”,福泉市矛盾纠纷化解“司法确认和诉调对接”等经验,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初始、化解在村组。三是始终坚持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积极拓宽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渠道,做到专业纠纷专业化、群众纠纷群众解。遵义市习水县开展“访前法律服务”;凯里市、榕江县等地创新“五老”调解、唱山歌劝和邻里等做法;黔南州成立县乡两级巾帼调解协会(小组);毕节市七星关区建立信访事项、疑难纠纷“公道评说”机制,有效化解疑难纠纷,提高化解成功率。

三、关于建议“进一步增强对乡村困难群众服务水平”的答复

(一)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伍,持续增强帮扶力量。坚持在乡村振兴中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对驻村2年以上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进行集中轮换,驻村不满2年的根据所驻县组织部集中分析研判作用发挥情况后,严格资格条件、坚持因村派人进行调整轮换,截至目前,全省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32175名,组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10035支。

(二)坚持“应兜尽兜”,坚决防止脱贫人口规模性返贫。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定期核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严重困难户,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兜底保障范围,动态消除困难群众返贫致贫风险。截至3月底,全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784.45万人,已纳入民政兜底保障181.31余万人,占总数的23.1%;边缘易致贫人口21.85万人,已纳入民政兜底保障11.56万人,占总数的52.9%;脱贫不稳定人口20.13万人,已纳入民政兜底保障11.07万人,占总数的54.9%。

(三)坚持“应保尽保”,多方面多层次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受益水平。根据《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度重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经认定身份的最低生活保障成员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动态参保管理。同时,确保现行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到位。2020年共有20676人享受低保,12091人享受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济金3197.8万元。

   (四)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一是继续统筹实施农民全员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针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和企业职工开展培训,2021年计划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二是围绕全省12个重点产业、各地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发挖掘就业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三是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和基地建设,为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截至2021年5月底,全省共建有就业扶贫车间和基地共2762个,吸纳就业22.93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5.47万人。

四、关于建议“努力发掘地方传统优秀文化治理乡村”的答复

省人大常委会将充分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变通权完善民族民间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族历史文化资源和社会治理习惯法对妥善解决民族民间纠纷具有的重要作用。由省人大民宗委负责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监督、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进行指导,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有效行使。同时,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习惯和传统纠纷解决方式并将其精神固化到有关自治条例中,增强民族民间纠纷调处的可操作性。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819

此件公开发布)